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0

1000.“灵魂”表

1000.“灵魂”表示生命,这从圣言许多地方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灵魂”表示总体上一切生命,包括内在生命或内在人的生命,以及外在生命,或外在人的生命。它因表示一切生命,故也表示“灵魂”所论及之人拥有的那种具体生命。此处它论及重生之人的生命,这生命与纯人类的意愿是分离的。因为如前所述(730:1; 731; 848; 933:2, 3节),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生命与人自己的意愿或自我,也就是与人自己的生命完全分离;人自己的生命虽称为生命,却不是真生命,而是死亡,因为它是地狱的生命。这就是为何他们不可吃的“带灵魂的肉”表示肉体及其灵魂;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属于主的这新生命与属于人的邪恶、臭不可闻的生命,即他自己的意愿或自我混在一起。

属天的奥秘 #2716

2716.关于第二个

2716.关于第二个奥秘,即:存在于属灵人里面的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这是一个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因为这不得不描述神性的流注。不过,仅从以下考虑可能会获得对它的某种概念,即:至高的神性本身若真的流入所描述的被如此多的邪恶和虚假玷污的这种良善,就不能被接受;拥有这种良善的人但凡接受一点,就会感受到地狱的折磨,从而灭亡。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能进入这些人,还能光照这良善,就像太阳照亮密云,并在清晨把它们转变为破晓时分的辉煌景象。然而,主无法在他们面前显为日光,只能显为月光。由此可见,主降世的目的是拯救属灵人(参看2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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