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1.“血”表示仁爱,这从许多考虑清楚可知。因此,它表示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的意愿部分;这新的意愿部分与仁爱是一样的,因为新意愿是由仁爱形成的。事实上,仁或爱是意愿的本质要素或生命,因为没有人会说他意愿某事,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说思考某事并不意味着意愿这事,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属于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就是此处的“血”,这意愿不属于人自己,而是属于与人同住的主。它因属于主,故绝不可与属于人自己的意愿的东西混在一起;前面说过,人的意愿太肮脏了。这就是为何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吩咐不可吃带灵魂的肉,即不可吃血。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两者混在一起。
“血”因表示仁爱,故表示神圣之物;“肉”因表示纯人类的意愿,故表示亵渎之物或不神圣之物。由于这些事物是对立的,因而完全分离,所以人们被禁止吃血。事实上,在那些时代,“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在天堂,这种代表只能让天使们惊恐万分。因为在那个时代,发生在教会成员当中的一切事件,都会照着这类事在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而在天使当中转化为相对应的属灵代表。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论及的那个人的性质,所以“血”的含义也是如此。当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血”表示对邻之仁或爱;当论及重生的属天人时,它表示对主之爱;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祂的整个人性本质或人身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因此,“血”因一般表示爱和属于爱的东西,故表示唯独属于主的天堂事物;所以论及人时,它表示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是属天-属灵的。关于这些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血”表示天堂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或祂对人类的怜悯,这一点从犹太代表教会被要求持有血明显看出来。因此,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并洒在那百姓身上,还与膏油一起被洒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一切燔祭和祭牲的血都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出埃及记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由于血被视为如此神圣,而人的意愿又如此亵渎,所以吃血被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代表对神圣之物的亵渎。如摩西五经: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代永远的定例。(利未记3:17)
此处“脂肪”表示属天的生命,“血”表示属天-属灵的生命。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如在上古教会,对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属天的,因为这爱已植入他们的意愿;而属天-属灵之物对他们来说,是从这爱而生的信(对此,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然而,对属灵人来说,属天之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属天-属灵之物是存在的,因为仁已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若有吃任何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所有肉体的灵魂,就是它的血;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明确说明,肉体的灵魂在血中,肉体的灵魂就是血,或属天之物,也就是神圣并属于主之物。
又:
只是你要确定不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25)
从这些话也明显看出,血被称为灵魂,也就是属天的生命或属天之物,并由那教会的燔祭和祭牲来代表。同样,不可将属天之物,也就是主的自我,与人的自我混为一谈;唯独主的自我是属天和神圣的,而人的自我是亵渎的;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即:不可将祭牲的血和发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发酵之物表示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之所以被称为灵魂,并表示仁之神圣,在犹太教会还代表爱之神圣,是因为肉体的生命在于血。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所以血是肉体的终级灵魂或最外层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说血是肉体灵魂,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或说肉体生命的载体。由于在代表性教会,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所以血代表灵魂或天堂的生命。
5660.“又带下另外的银子在我们手里来买粮”表通过来自另一个源头的真理获得良善的意向。这从“银子”和“带下”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子”是指真理,如前所述(5657节);由于“银子”表示真理,故“另外的银子”表示另外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另一个源头的真理;由于从主而来的,只有纯正的真理,祂将这真理白白赐下,所以真理本身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带下”表示获得的意向,即获得他们要买的谷子所表示的真理之良善的意向。字面上的历史意义暗示,另外的银子也到了约瑟这里,以便从他那里买粮;因此,这银子并非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内义不受字面上的历史意义限制,因为内义不关注字义,只关注正在论述的主题;这主题就是,他们若因外层属世层中的某些真理已白白赐下而要如同奴隶那样顺服,就会通过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真理获得良善。这种观念也形成了内义上的思路,因为紧接着经上说“不知道谁把银子放在我们的口袋里”,以此表示他们缺乏信仰,因为他们不知道存在于外层属世层中的真理来自何处。
类似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来世那些正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灵人中间,他们尤其被引入这一事实: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流入。当他们获知他们所思想或意愿的一切皆流入他们,以致他们凭自己并没有思想和意愿的能力时,就会尽可能地抵制这种观念。因为他们以为,如果这种观念是真的,他们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命,一切快乐由此被毁;事实上,他们将这快乐置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说认为独立自我的存在对快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此外,这些灵人认为,他们若凭自己完全没有能力行良善、信真理,必会撒手,不去主动做或思考任何事,而是等候流注。他们被允许如此思考,直到他们几乎决定他们不想从这种流注那里获得良善与真理,而是从某个不会使他们以这种方式丧失其自我的其它源头来获得。有时他们甚至被允许探究他们能在哪里找到这种良善与真理。然后,等到后来他们处处找不到这种良善与真理时,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会回来;在自由中选择让主来引导他们的意愿和思维。同时,他们还被告知,他们要接受诸如天使所拥有的天堂自我,以及伴随这自我的永恒祝福和幸福的恩赐。
至于这天堂的自我,这自我是主所赋予的新意愿的产物,不同于适合 人自己的自我,因为那些获得天堂自我的人不再在他们所行的每一件事上,或他们所学习或传授给其他人的每一件事上只看见、关注自己;而是看见、关注邻舍、大众、教会、主的国度,由此看见、关注主自己。经历改变的,是生活的目的。关注低级事物,也就是自我和世界的目的被除去;关注高级事物的目的则被引入以取代它们。生活的目的无非是人的生命本身,因为人的目的就是他的意愿和渴望。它们也是人的爱,因为人所爱的就是他的意愿所渴望,并构成其目的的。
被赋予天堂自我的人也会享有宁静和平安的状态,因为他信靠主,相信邪恶不会触及他,也知道强烈的恶欲不能侵扰他。此外,那些获得天堂自我的人享有真正的自由;事实上,被主引导就是自由,因为那时,他们在良善的气场里面被良善引导,并被引向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享有祝福和幸福,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包括爱自己,因而敌意、仇恨或报复,以及爱世界,因而欺诈、害怕或不安能干扰他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