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2

1002.“不可吃”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属天的奥秘 #8121

8121.但对邻之仁

8121.但对邻之仁延伸的范围,远比帮助穷乏人广得多。对邻之仁包括在每项工作中做正确的事,在每个职位上尽到自己的职责。一个法官若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他若惩罚有罪的人,释放无辜的人,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因为他这样做是关心他的同胞、国家,也是关心主的国。他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是在关心主的国;释放无辜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同胞;惩罚有罪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国家。为了真理和良善而教导真理、引向良善的牧师就在实行仁爱;但是,为了自己和世界而如此行的人不是在实行仁爱,因为他爱的是自己,而非他的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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