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2

1002.“不可吃”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属天的奥秘 #9399

9399.“摩西就取

9399.“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表使人适合接受它。这从“祭物的血”和“洒在百姓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祭物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9393节);“洒在百姓身上”是指使人适合接受它,因为“洒”表示流入,因而表示适合。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一个人,并形成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若你愿意相信,没有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不断流入,人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学不到。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这光因不断流入,故使每个人适合接受它。然而,那些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而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即便如此,和前者一样,后者仍拥有看见并学习神性真理的能力,而且只要他们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拥有接受它的能力。这就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那一半血所表示的。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其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参看2776, 3167, 3195, 3636, 3643, 3993, 4405, 5400, 8644, 8707节)。在约翰福音中所表示的,也是这神性真理: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进入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约翰福音1:9, 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凡心智健全的世人都有学习神之真理的能力,因而只要他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有接受它的能力,正如大量经历使我知道的那样。因为在来世,所有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无一例外,都能学习并明白何为真理,何为虚假,以及何为良善,何为邪恶。但恶人虽能明白何为真理和良善,却不想去明白;因为他们的意愿和那里的邪恶会对抗,觉得厌恶。因此,当独自一人时,他们就又陷入其邪恶的虚假,并憎恶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和良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虽明白真理,却弃绝它们的人。我由此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人类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它;事实上,人们远离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行径到何种程度,它就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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