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28

10028.“把所有

10028.“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表完全存在于感官知觉层面,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的神性真理。这从“血”和“坛的底座”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源于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10026节);“坛的底座”是指感官知觉层面,就是人生命的最低层。“坛的底座”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坛是主的神性人身的一个代表;因此,它的底座表示形成人里面生命最低层的东西,而形成人里面生命最低层的东西被称为外在感官知觉,这外在感官知觉就是此处所指的。祭坛是主的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其“底座”是指它的最低层,这是显而易见的;至于人里面的这最低层就是外在感官知觉,以及它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212, 9216, 9996节)。
  必须简要阐述一下此处是何情形。当一个人正被洁净时,他首先学习诸如能被感官人或人的感官层理解的那类真理;这些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之后他学习更内在的真理,就是诸如那些拥有启示或光照的人所搜集的那种;因为这些人从解释圣言字义的各个地方搜集圣言的内义。然后,一旦知道这些真理,那些被启示或光照的人就会汲取还要更内在的真理。这些还要更内在的真理,连同前面的真理,作为教义而服务于教会;还要更内在的真理服务于内在教会成员,其它真理则服务于外在教会成员。这两类人只要照这些真理生活,就被提入天堂,加入天使之列,在那里被赋予天使的智慧,这智慧是由还要更内在的真理,最后由第三层天堂的至内在真理产生的。这些真理,连同在自己次序中的之前的真理,都终止于属外在感官知觉的最末和最低层,一起存在于它们里面。由此明显可知,一切内层真理都一起住在圣言字义的真理里面,因为后者是最末和最低层,如前所述。一切内层事物都按次序被储存起来,共同存在于最末和最低的事物里面(参看9828, 9836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所表示的完全存在于感官知觉层面的神性真理。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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