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33

10033.由于本章

10033.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祭牲和燔祭,亚伦和他的儿子通过它们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所以关于血和脂肪,有必要多说几句。祭牲或燔祭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上,所有脂肪或脂油,都要烧在坛上,这一点从利未记中有关燔祭和祭牲的律例和律法明显看出来。之所以如此处理血和脂肪,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关于“血”的说明清楚可知(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节);“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5943节)。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2)
  谁都能看出,“血”在此不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了”,还说他们必“必吃脂肪直到饱了”;然后又说他们必“因马匹、战车而饱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血”不是指血液,而是另有所指;“地上首领”也不是指地上的首领,也是另有所指;还有“脂肪”,以及“马匹、战车”同样不是指脂肪,或马匹和战车,而是另有所指。然而,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什么。内义则表明,“血”表示神性真理,“地上首领”表示教会首要或主要的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战车”表示由此而来的真正教义。“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地上首领”表示首要真理(5044节);“地”表示教会(9325节);“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2760-2762节);“战车”表示教义(5321, 821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肉”表示神性良善(参看3813, 7850, 9127节);他们要吃其肉、喝其血的“人子”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
  但“脂肪”或“脂油”、“肥甘”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这些经文: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以赛亚书:
  你们要专心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们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美善满足。(耶利米书31:14)
  由此可见为何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又为何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旁边。
  由于“血”和“脂肪”(或脂油、肥甘等)这些神性事物或神性实体,所以以色列人被严禁吃脂肪和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利未记3:17)
  利未记:
  牛或绵羊或山羊的脂肪,你们都不可。凡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肪的,那吃它的灵魂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23, 25)
  又:
  谁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17:10-14; 申命记12:23-25)
  吃脂肪和血之所以被严厉禁止,是因为吃它们代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亵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或内在实质不感兴趣;因此,他们的信与爱里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他们的敬拜是缺乏这些的外在敬拜。这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充满从这些爱涌出的邪恶,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也是内在真理没有揭示给他们的原因,因为如果它们被揭示出来,这个民族将不可避免地亵渎它们。这就是该民族的秉性(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因此,他们若吃了血和脂肪,就会代表亵渎,因为凡设立在他们当中的事物,都是教会和天堂的内层事物的代表
  由此再次明显看出前面所说的话,即“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就是地上首领的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7-22)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意思是,当内层事物或内在美德被打开时,那些具有这些事物或美德,也就是处于对主的信与仁之人就会拥有被赐给他们归于他们自己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当主降世时,这种事便发生在外邦民族当中。也正因如此,经上接着说“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1)。“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9429节);“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1259,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8771, 9256节)。
  主自己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5, 56);在设立圣餐时,也说他们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以此表示接受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将使它们变成自己的。只有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才有可能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因为这是教会里面信的一切事物中首先和最本质的事物。通往天堂的路不可能向其他人敞开,因为整个天堂都赞同这信,或说处于这信;因此,此处“血”所表示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不可能转移给其他人。因此,要叫教会中的每个人都小心谨慎,免得他否认主,也免得他否认主的神性;因为天堂向这种否认关闭,而地狱则向这种否认打开。所有这样的人都与主分离,从而与天堂分离;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它构成天堂。当天堂关闭时,诚然,源于圣言的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和教会的教义有可能存在,但不是系真正信仰的任何信仰,因为真正的信仰从上面而来,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
  主之所以如此说,也就是说,祂将从祂自己发出的神性良善称为祂的“肉”,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称为祂的“血”,是因为源于祂的圣言就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这样的圣言必通须通过对应关系而存在,因而必须在每一个部分中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因为它只能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将教会成员与天堂天使联结起来。事实上,当世人照字义来理解圣言时,天使就照内义来理解它。因此,他们理解的不是主的“肉”,而是神性良善;理解的不是主的“血”,而是神性真理,二者都从主发出。所以,神圣之物通过圣言流入。
  

属天的奥秘 #9824

9824.“以弗得”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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