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9301.“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这从“煮”、“山羊羔”和“奶”的含义清楚可知:“煮”是指结合(参看8496节);“山羊羔”是指纯真之良善(3519, 4871节);“奶”是指纯真之真理(2184, 3183节),因此,“母奶”是指早期纯真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这是天堂的奥秘,这条律法就源自这个奥秘;因为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法,一切典章和律例都包含天堂的奥秘,它们也对应于这些奥秘。不过,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个奥秘,即: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是婴幼儿的纯真;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纯真。婴幼儿的纯真是外在的,居于彻底的无知之中;但老年人的纯真是内在的,居于智慧之中。关于这二者的区别,可参看前文(2305, 2306, 3183, 3994, 4797节)。
居于智慧的纯真在于一个人知道、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根本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也不能意愿任何事物;因此,他不愿凭自己理解并意愿任何事物,只想靠主的能力而如此行;还在于,他认为凡他凭自己所理解的任何事都是虚假,并认为凡他凭自己所意愿的任何事都是邪恶。这种生命状态就是后一种状态的纯真的状态,所有在被称为“纯真天堂”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都处于这种纯真状态。这就是为何他们充满智慧,因为他们所理解并意愿的一切皆来自主。但居于无知的纯真,就是诸如与婴幼儿同在的那种纯真,在于相信他们所知道并思考的一切,以及他们所意愿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里面,是他们的;因此,他们所说所行的一切皆来自他们自己。他们并不明白,这些都是幻觉。属于这种纯真的真理大部分建立在外在感官的幻觉之上;然而,随着一个人朝智慧发展,这些幻觉必须被驱散。从这简短的解释可以看出,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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