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44.“在这公绵羊的头上”表给它的整体。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整个人,因而是指(内在人中纯真之良善的)整体(参看10011节)。“头”之所以表示整体,是因为它是最高的,含有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在里面;在下的一切事物都是从最高之物发出的,正如在外的一切事物都是从最内之物发出的一样;或也可说,最高之物是它下面的一切事物的根源,正如最内之物是在它之外的一切事物的中心一样;因为在外或在下之物依赖于最内或最高之物。人里面最内在的东西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它们的初始就在头里面。从这些内在事物或能力发出的,是活动,也就是它们在身体里面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当提到意愿和理解力时,要理解为整个人,因为人凭这些而为一个人。身体行为也从意愿拥有它们的全部性质;这就是为何看待一个人的角度,不是身体行为,而是这些行为里面的意愿。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灵魂”是指整个人,一个人被称为一个灵魂(利未记4:27; 5:1, 4, 17; 6:2; 17:10, 15;以及别处)。
有两样事物表示整体,即最高层和最低层。最低层或最末层之所以也表示整体,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甚至从最初或最高层开始,就终止于最低的事物,并一起存在于那里(9828, 9836节)。正因如此,最高层通过最低层将一切内层或居间事物保持在关联和形式中,以便它们能关注同一个目的(9828节)。最低层也表示整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如整个人被称为“肉”(创世记6:12; 民数记16:22; 27:16; 以赛亚书40:5; 撒迦利亚书2:13;以及别处)。
由于最后的事物也表示全部或整体,所以头发、身体的毛发和胡须,也就是从人体中最后长出来的最外在之物,用来表示这些事物,就是全部或整体;脚和脚趾,以及手指也是如此。头发、身体的毛发,以及胡须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亚述王”表示推理,是人们用来摧毁神性事物的那种推理(1186节);“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表示夺去最低的事物,因为当夺去这些事物时,在里面的事物或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并灭亡,这也是为何祭司被禁止剃头(利未记21:10),如拿细耳人,他的头发被称为“神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7; 6437, 9407节),是“他众弟兄当中拿细耳人的头顶上”(创世记49:25, 26; 申命记33:16)所表示的。也正因如此,经上说“连头发也都数过了”(马太福音10:30),以此表示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被如此“数过”;还说“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路加福音21:18)。
脚和脚趾,以及手指表示一切事物,因而整体,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10)
“脚”是指最末的属世层(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还有本章的这些话:
你要取点公绵羊的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也就是说,它要抹在“耳”、“手”和“脚”所表示的每一个事物上。
由于最高层和最低层,或也可说,最初层和最末层,同样表示每一个事物,或整体及其它的各个部分,所以主的话,即“首先的和末后的,始和终,阿拉法和俄梅戛”描述了主的全能和全知(启示录1:8, 11; 21:6; 22:13; 以赛亚书41:4)。
一切事物从首先的或至高的,通过末后的或最低层一起被保持在关联中,并站在一起,这种情形在以赛亚书被如此描述:
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它们,它们就站在一起。(以赛亚书48:12-13)
“耶和华”或“主”的“手”和“右手”表示祂的全能;祂立了根基的“地”是指末后之物;祂所铺张的“诸天”是指在首先和末后之间的;“一招呼它们,它们就站在一起”是指将一切内层事物通过最后之物一起保持在关联和形式之中,好叫它们关注同一个目的。它们所要关注的这一个目的就是那首先和末后的那一位。祂就是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以色列的王”是指主(约翰福音18:37);“救赎主”是指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启示录: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说的。(启示录2:8)
首先的或最初之物通过末后的,或末后之物将一切事物保持在关联之中,这一点从圣言和人性可以看出来。就圣言而言,它的末后和最低之物就是它的字义,而最初和最高的是主;它里面的内层事物则是它的内义,众天堂就觉察内义,并且这内义使得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关注同一个目的,就是主(关于这个奥秘,可参看9360, 9824节)。
就人性而言,诸如存在于末后之物中的那种人性是地上的教会;诸如存在于最初之物中的那种人性是主;诸如存在于内层事物中的那种人性是天堂,因为在主眼里,教会和天堂如同一个人,天堂由此被称为大人,许多章节末尾都论述了这大人(参看10030e节所提到的地方)。从主经由天堂直到地上教会的一切事物有一个不间断的关联,以及与这种关联保持一致的一个流注。天堂要理解为那里的天使;教会要理解为系真正的教会成员之人;诸如存在于最初之物中的那种人性要理解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前面所引用的主在以赛亚书中的话就表示,最初之物通过末后之物将一切事物保持在关联之中,使它们站在一起,如同一个:
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它们,它们就站在一起。(以赛亚书48:12-13)
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这一点也有大量说明(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
从人身上末后或最外在之物和最内在之物可以获得对这个问题的一个概念。人的最外层就是皮肤,最内层则是心脏,而居间的事物,或他的内层则是身体的器官或内脏。从心脏经由器官或内脏直到皮肤,通过血管而有一种不间断的关联;因为这些从心脏发出,并终止于皮肤。不言而喻,皮肤就是那将内层事物一起保持在关联之中的末后或最外在部分,因为若拿走皮肤,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
由此可见为何正如最高或最内在之物表示每一个事物,最低或末后之物也表示每一个事物。由此也坦露了一个奥秘,即主为何将祂的人身一直荣耀到它的末后和最低层。这些末后和最低层被称为骨、肉,这解释了为何主对祂那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灵的门徒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7, 39)
众所周知,神性本身是主里面那首先的,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父亲成孕之物是人里面那首先的。主甚至还荣耀了它们共存在于其中的祂人身的末后和最低层,这一点从前面祂说的话,以及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在坟墓里没有留下其人身的任何东西。属灵事物也是如此,内层事物终止并停歇于它们共存于其中的末后和最低层;这末后层将内层事物一起保持在关联之中(参看9216, 9828节)。因此,最低事物拥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9836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它们拥有神圣或圣洁在里面(9824节);作出启示、给出答复都是在最低事物中进行的(9905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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