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5

1005.“我必追讨

1005.“我必追讨你们的血和灵魂”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血”表示暴行,“灵魂”表示施暴的人。这从上下文,以及“血”和“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从上文来看,前一节论述了吃血,吃血表示亵渎,如前所示;从下文来看,下一节论述了流血,所以显而易见,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之人的状态,以及对他的惩罚。从“血”的反面意义进一步清楚可知,是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天堂的事物,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表示仁爱,仁爱构成他的天堂事物;但“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由此表示仁爱的反面,因而表示一切仇恨、报复、残忍,尤其亵渎,这从前面(374, 376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从“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是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表示总体上的生命,因而表示所有活人。但由于人如何,其生命就如何,所以它也表示施暴的人。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能证实这一点,但在此仅从摩西五经中引用这一段:
凡吃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灵魂”表示三种不同意义上的生命,如它在别处经常表示的。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802

802.我们说,正是

802.我们说,正是由于“巴比伦城”所指的天主教,才有了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的玷污和亵渎;前面多次说明,该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现在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过,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因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建立该宗教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假如这爱,也就是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然后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以取代之?
对拥有世上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旦,并且魔鬼与撒旦行如一体,好像同盟,如同从这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由此可以推断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以下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要敬拜和尊崇的唯有神,而不是任何人;教皇代理权是一个必须弃绝的捏造和臆想;还有这个真理:向死人祈求、在他们的画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个也必须弃绝的全然可憎的偶像崇拜行为。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怒火中烧地拒绝这两个真理,严厉谴责它们,并将其撕成碎片吗?
此外,如果有人对这爱,也就是魔鬼说,相当于改造和重生、因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的打开和关闭天堂,或捆绑和释放,因而赦罪,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必是亵渎神;彼得并没有将任何这类事物据为己有,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类权柄;而且,继任是这爱的捏造,圣灵从这个人转到那个人那里也是捏造;若听到这些事,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用诅咒的话责骂说这话的人,并在怒火中把他交给裁判人,将其投入死牢?若有人进一步说,主的神性权柄如何转到你那里?主的神性如何能与祂的灵魂并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如何能将祂的神性能力引入圣子,不是引入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吗?这神性能力又如何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却充满怒火,咬牙切齿喊着说:“把他押出去,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出去,叫所有人都出去,让他们看看这个大异端,找个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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