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50.“和腿”表属世人的外层事物的洁净。这从“洗净腿”和“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净腿”是指属世人的洁净,“洗净”是指洁净(参看刚才10049节);“腿”是指属于属世人的外层事物。“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人必同时理解为脚,因为动物的四条腿直接连着脚,“脚”凭其对应关系表示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参看2162, 3147, 3761, 4938-4952节)。
在阿摩司书,“腿”所表相同: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出两条羊腿或一块耳朵,住撒玛利亚、在床角和榻边上的以色列人必怎样被抢救。(阿摩司书3:12)
“狮子”在此表示那些使教会荒废的人;“腿”表示教会的外在,也就是属世人的外在部分;“一块耳朵”表示它的洞察力;“住撒玛利亚的”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床角和榻边”是指属世层的最低部分,也就是外在感官意识及其真理和良善。
在但以理书,经上描述了尼布甲尼撒的雕像:
这像的头是纯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胁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其中,“腿”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铁”也表示同样的事物(10030节)。腿在此之所以与脚区分开来,是因为人的腿本质上不同于动物的腿。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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