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51.“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表内层和至内在事物之下的外层事物的有序排列。这从“块子”、“头”、“肠和腿”,以及“放在前者和后者的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块子”是指内层事物(参看10048节);“头”是指至内在之物(5328, 6436, 9656, 9913, 9914节);要放在它们上面的“肠和腿”是指最外在和更外在的事物,“肠”是指最外在或最低的事物(参看10030节),“腿”是指更外在的事物或外层事物(参看10050节);“放在前者和后者的上面”是指将它们有序排列。它之所以表示在内层事物之下对外层事物的有序排列,而是像字义说的那样是在它们“上面”,是因为坛和坛上的火是最高或最内在的事物。祭坛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火代表神性之爱本身;因此,离坛上的火最近的公绵羊的这些部分和燔祭是更高或更内在的;而它们上面的部分因离坛上的火更远,故是更低或更外在的。因为离最高之物最近的事物被视为更高或更内在,离最高之物较远的事物被视为更低或更外在,这与字义上所说的不同。无论你说更高和更低的事物,还是说更内在和更外在的事物,意思都一样,因为更高之物更内在,更低之物更外在(2148, 3084, 4599, 5146, 8325节)。由此明显可知,将“肠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表示最外在和更外在的事物必须在内层和至内在事物之下被有序排列。祭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参看921, 2777, 2811, 9388, 9389, 9714, 9964节);坛上的火是指祂的神性之爱(参看6832节)。
10357.“因为这是你我之间的证据”表这是那些属教会的人在天堂被认识所用的主要方法。这从“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是表明并见证他们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是他们在天堂被认识,以及与主结合所用的方法。因为那些属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必须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他们必须承认主与天堂的结合,以及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一般要承认良善与真理在那个人里面的结合,因为这种结合构成存在于他里面的教会。无论你说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教会,还是说存在于他里面的天堂,抑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神的国,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主,都是一回事;因为教会就是主在地上的天堂,神的国就是天堂,同时也是教会,主是它们存在的源头,事实上是它们存在的总和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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