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0.“取点血抹”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在此是指在天堂里所转移并接受的从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是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前面(参看10057节)说明,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此人处于良善并出于良善行动的时候。在第二种状态下,与他同在的真理从良善发出,因为良善是他看待、谈论并行出真理的角度,或说他出于良善看待、谈论并行出真理。良善存在于每个细节中,正如灵魂在一个人里面,或如同心在身体里面,智慧人从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言行中也能察觉到这一点。从对人重生的这个概念能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照着祂荣耀其人身的的方式而使人重生(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事实上,其人身荣耀的第一个状态是神性真理的植入,以及它与神性良善的合一。因此,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祂还将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并由此把它作成神性良善(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祂荣耀的第二个状态是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状态;这真理就是在天堂里的祂的神性。本章10-18节经文关于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所阐述的事就描述了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一个状态。但接下来关于被称为“充满手”的第二只公绵羊的阐述则描述了第二个状态。由此明显可知,“血”在此表示在天堂里被转移并接受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4215.“亲吻他儿子和女儿”表承认这些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这从“亲吻”、“儿子”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亲吻”是指出于情感的结合(参看3573, 3574节),因而是指承认,因为哪里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哪里就有对它们的承认;“儿子”是指真理和真实事物(489, 491, 533, 1147, 2623, 3773节);“女儿”,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
“亲吻”表示出于情感的结合是出于对应;因为天堂与人体的一切器官并肢体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各章末尾所说明的。人的内在事物与脸上的各个部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他的面部表情能显示他的总体心态,而他的眼睛则能显示这种心态,就是其内在心智的内层。心智的思维与情感和身体的行为与姿势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那些自然的行为和姿势,以及那些非自然的行为和姿势而言,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内心的谦卑会使人屈膝下跪,这是一种身体的外在姿势;更大和更内在的谦卑甚至使他俯伏在地。内心的欢喜快乐会引发歌唱和欢呼声;而难过和内在悲伤则会导致哭泣和哀号。但出于情感的结合会产生亲吻的动作。
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种外在行为与内在美德相对应,所以它们是内在事物的可见迹象;作为可见迹象的它们含有某种内在事物在里面,而它们就从这内在事物取得自己的品质或特性。然而,对那些渴望通过外在行为给人以他们拥有这些内在美德的印象之人来说,他们的外在行为同样是可见的迹象,但却是伪装、虚伪和欺骗的迹象。这就是亲吻的情形,因为人人都想通过亲吻来表达他对另一个人由衷的爱。事实上,凡给人以他拥有内在美德之人都知道,亲吻源于内心或出自这种爱,是出于情感联结的标志。他想凭着亲吻使他的邻人确信,他是由于他里面的良善而爱他;而事实上,这全都是为他自己,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利益和名声,因而不是为了良善,而是为了邪恶。因为凡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为促进良善的中间目的,并希望与别人联结以达到该目的之人,都陷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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