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10736.后来我意识到,就我的灵而言,我在星空之中,远在我们太阳系之外;这一点能从状态的变化和由此而来的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行程明显可知。我最终听见灵人在我后来所看见的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过后,他们说,别处的访客有时造访他们;这些访客跟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向我指出这些访客到来的途径,我由此意识到,他们是属于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当问他们这些访客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回答说,这些访客告诉他们,人们要信分为三个位格的一位神性,但他们仍将这三个位格称作一位神。当他们调查这些访客的思维观念时,这种观念却呈现为彼此不同且分离的三位,而不是从一个进入另一个的连续的三位;在有些人那里则呈现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尽管他们称每个位格为神,并且对每一个都持有不同的观念,但仍说他们是一位神。与我交谈的灵人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访客他们搞糊涂了,因为他们思想三位,却又说一位;而事实上,他们所说的应该与他们所想的相符。当时,他们也调查了陪同我的那位传教士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守哪种观念。他脑海中的画面描绘了三位神,但他通过把他们从一个继续到另一个而变成一位;然而,他头脑中的观念将这种三位一体表现为一个因是神性故是不可见的实体。当这种观念表现出来时,人们认识到,他只思想父,不思想主,他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至内在的组成部分就是他的神。要记住,在来世,每个人对任何事物的思维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的信仰的性质都通过这种呈现被调查。还要记住,每个人对神的思维观念是最重要的观念;如果这些观念是纯正的,与天堂的结合就会通过它们实现,因为是神性构成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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