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62

10062.“又抹在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属天的奥秘 #1728

1728.“他是祭司

1728.“他是祭司”表示爱的神圣,这从圣言中“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有两个角色,即:君王和祭司。君王或王权表示神圣真理,祭司或祭司职分表示神圣良善。前者是神性属灵的,后者是神性属天的。作为君王,主以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但作为祭司,祂以神性良善掌管每一个事物。神性真理是祂的整个国度无处不在的秩序本身,该秩序的一切律法就是真理,或永恒的真理。神性良善则是该秩序的真正本质,它的每个方面,或每个点都是怜悯。这两者,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归于主。如果唯独神性真理是祂的,那么没有一个凡人或灵魂能够得救,因为真理会将每个人都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也就是怜悯的本质,会将每个人从地狱提升到天堂。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是犹太教会中君王和祭司所代表的;麦基洗德作为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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