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1568.“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属于内在属天事物的事物无法与以前的事物,也就是此处“罗得”所表示的事物在一起。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如前所述,“亚伯兰”代表主,在此代表祂的内在人;而“罗得”代表祂的外在人,在此代表将要与外在人分离的事物,内在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住在一起。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住在一起的,如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快乐和愉悦是内在人的良善及其喜乐和幸福的结果;当这些是结果时,它们就完全对应起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属于内在人,并不属于外在人。众所周知,结果不是结果的产物,而是有效原因的产物。以仁爱为例:从脸上散发出来的仁爱不是由脸产生的,而是由里面的仁爱产生的,是仁爱如此控制或形成脸,并产生这种效果的。或以纯真为例,小孩子的纯真表现在他们的表情、举止和彼此的玩耍上;但这纯真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的表情或举止,而是属于通过他们的灵魂从主流入的纯真;因此,纯真的表现是结果;其它一切情形也是如此。
由此明显可知,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同住和一致的。但它也有许多事物是不能与内在人同住或一致的;源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这种情况,因为由这些爱产生的一切事物都视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属于爱主和爱邻的属天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一致,因为属天事物视主为目的,也视祂的国度,以及属于祂及其国度的一切为目的。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目的向外或向下看,而爱主和爱邻的目的向内或向上看。由此明显可知,它们如此不一致,以至于无法在一起。
要知道是什么产生了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和一致,又是什么造成了不一致,只需反思占主导的目的,或也可说,占主导的爱;因为爱就是目的;凡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这种反思将表明一个人的生命或生活到底是什么样,死后又是什么样,因为它来自目的,或也可说,来自他的主导爱;他的主导爱塑造了他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不是别的。与永生,也就是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这就是永生)不一致的东西若在肉身生活期间没有被移除,在来世必须被移除。如果它们无法被移除,那么这人注定永远不幸福。
现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外在人有与内在人一致的事物,也有不一致的事物;并且一致的事物无法与不一致的事物在一起;此外,外在人中一致的事物来自内在人,也就是通过内在人来自主;如洋溢着仁爱的脸,或仁爱的脸,又如小孩子的表情和举止中的纯真,如前所述。而不一致的事物则属于人和他的自我。由此可知这句话,即“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什么。从内义上说,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既然主是主题,那么祂的一切样式和形像也是主题,即祂的国度、教会,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里的每个人;正因如此,此处阐述了人里面的事物。在主凭自己的能力战胜邪恶,也就是魔鬼和地狱,从而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得属天,成为神性、耶和华之前,属于祂的这些事物就被视为与祂那时的状态有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