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62

10062.“又抹在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8067

8067.“在你两眼

8067.“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这从“纪念”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纪念”也指不断想起,经上之所以说“纪念”,是因为在圣言中,它论及理解力,而“记号”论及意愿;“眼”是指理解力(参看2701, 3820, 4403-4421, 4523-4534节)。这就是为何“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示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也就是在他们的思维中。必须简要说一说当如何理解它必始终在理解力中,始终在意愿里。那些通过信和仁铭刻在一个人身上,也就是他完全相信并热爱的事物始终在他的思维和意愿中。甚至他正在思考并忙于其它事,以为那时它们并未出现在他心智中的时候,也在思考并意愿它们。因为它们的确在构成其心智品质的事物当中。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围绕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当这个灵人或天使靠近时,从该气场立刻就能得知他的信和仁,以及他心里拥有的许多事物,尽管当时他根本没有思想它们。这类事物构成每个人心智的生命,并且总是留在那里。这些事能通过在人里面所观察到的众多细节来说明,如他对各种事物的反思,他的情感,从小在他里面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等等,它们不断出现并占统治地位,尽管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想它们。对邻之爱,对神之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以及信也是这样。处于这些爱和信的人不断意愿并思考它们;因为这爱和信就在这些人里面,当他们如此行时,或说当它们在里面时,就说它们“处处掌权”(6159, 6571, 76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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