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3737.“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神性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人身或人性本身,如前面反复阐述的,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以及身体构成的(1940, 2106, 2183, 2194, 2625节);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以此处这句话,即“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就像当父爱子、子爱父时,父与子的合一;或像当弟兄爱弟兄,或朋友爱朋友时,两人的合一。相反,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乃为一,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由于它们为一,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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