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6605.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完整的人,故被称为大人,如众多章节末尾所说明的,每个社群以同样的方式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整个天堂的形像流入众社群,使它们像自己一样;不仅流入社群,还流入社群里面的个体人。这就是个体从中获得人形之地,因为一个天使社群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其人形的多样性取决于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与真理的品质或种类。这解释了为何每个灵人和天使都以一个完全符合其思维和情感与周围社群交流的形式而显现。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越处于良善和真理,他们的人形就越美丽。不过,如果思维和情感的交流不是照天上的秩序传播到周围的社群,那么这形式就在同等程度上缺乏美丽;如果交流是与地狱社群的,那么这形式就是丑陋的,就像魔鬼的形式。那些完全反对良善和真理的人,因反对天堂的形式,也就是人形,故在天堂之光中显为怪物,而不是人。整个地狱,以及那里的每个社群,和这些社群的个体成员也是这种情况;他们的显现也包含多样性,这取决于邪恶反对良善、源于那邪恶的虚假反对真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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