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7648.“你的房屋和你众臣仆的房屋,并一切埃及人的房屋,都要充满”表虚假将在属世心智的每一个部分,从其内层到最外层中掌权。这从“充满”和“法老的房屋和他众臣仆的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是指掌权,如下文所述;“法老的房屋和他众臣仆的房屋”是指属世层中的每一个事物(参看7353, 7355节),在引是指从它的内层到最外层,正如前面所解释的(7645节)。“充满”之所以表示掌权,是因为当人的心智充满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以致通过虚假迷惑人并作恶给予他快乐时,就说“虚假在他身上掌权”,控制他的情感本身被称为他的主导情感。那充满一个人的整个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东西可以说处处掌权;一个人爱之高于一切,并视为终极目的的东西以这种普遍的方式掌权。它存在于其意愿和思维的每一个最小部分中。至于这种处处掌权的东西具有哪种性质,这从此人达到目的时所享受的快乐和他没有达到目的时所受的痛苦可知。在一个人里面处处掌权的东西塑造了他的灵之轮廓;其灵的脸面完全与它一致。如果掌权的是邪恶和虚假,他的灵就会披上魔鬼的形式;但如果掌权的是良善和真理,这形式就是天天使的。因为就本身而言,灵就是形式上的情感,主导情感就是本质形式本身,而它的其它一切情感则适应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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