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7.“在人的手上”表示从他的整个意愿,“为弟兄之人的手上”表示从他的整个理解力。这从“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一个人的本质和生命就是他的意愿,事实上,意愿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而住在人里面的理解力被称为“为弟兄之人”,如前所示(367节)。无论住在那里的理解力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或错误的,它都被称为“为弟兄之人”。事实上,理解力被称为“人(vir)”(158, 265节)和意愿的弟兄(367节)。被玷污的意愿和被玷污的理解力在此之所以被称为“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vir)”,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亵渎;在天堂,仅仅提到亵渎或看到亵渎的代表都是无法容忍的,而是立刻被强烈弃绝。这就是为何此处使用了如此温和的词语,又为何本节这些话的含义可以说相当模棱两可,这是为了防止天堂里的人知道这一节包含这类事物。
2306.小孩子的纯真仍缺乏聪明和智慧,故只是接受真正纯真的一种层面;随着他们变得智慧,他们逐渐接受这真正的纯真。小孩子纯真的性质向我表现为某种木质的东西,几乎没有生命;但随着孩子通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被完善,它活了过来。接着,真纯真的性质表现为一个极其漂亮的小孩子,充满活力,赤身裸体。住在至内层天堂、因而离主最近的纯真天使本身,在其他天使眼前就像小孩子,事实上是赤身的小孩子,因为纯真由“他们赤身露体,并不羞耻”来代表,如我们所读到的伊甸园中的第一个人和他的妻子(创世记2:25)。简言之,天使越智慧,就越纯真,越纯真,在自己看来就越像小孩子。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孩或小孩子”表示纯真。关于纯真的状态,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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