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1.出埃及记29:36-46.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你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且要用膏抹坛,使坛分别成圣。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使它分别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每天两只一岁的羔羊,不断地献上。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和第一只羔羊同献的,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傍晚之间你要献第二只羔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办理,作为安息的气味,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这要在耶和华面前,帐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我要使会幕和坛分别为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表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对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衍生虚假的不断移走。“你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从邪恶中洁净。“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表由此产生的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且要用膏抹坛”表祝圣以代表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爱之神性良善。“使坛分别成圣”表因而那里的主。“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流注的完整性。“使它分别成圣”表为了接受主。“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表凡接受主之神性的人。“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表在天堂和教会中,总体上涉及对主的接受之物。”每天两只一岁的羔羊”表在每个状态下的纯真之良善。“不断地献上”表在一切神性敬拜里面。“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表在内在人中爱和随之而来的光之状态下,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移走邪恶。“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表属灵真理,量足够结合所需。“和第一只羔羊同献的”表内在人中的这良善和真理。“傍晚之间你要献第二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爱和随之而来的光之状态下,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而对邪恶的移走。“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办理”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及其真理,量足够结合所需。“作为安息的气味”表对平安的感知。“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表源于主的神性之爱。“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你们世世代代”表教会里的永恒之物。“帐幕门口”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要在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表祂的同在和流注。“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表主在教会里的同在。“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表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我要使会幕分别为圣”表在低层天堂对主的接受。“和坛”表在高层天堂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就拯救的工作而言,在这两层天堂中的主的一个代表。“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作他们的神”表在教会里主的同在,以及祂进入真理的流注。“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表被主从地狱中拯救出来。“为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主的神性,这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源头。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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