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24

10124.“在坛上

10124.“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表由此产生的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这从“在坛上作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坛上作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来自主的良善的植入,以及属教会的人和属天堂的天使对它的接受(参看9506节)。因为如刚才所示(10123节),“坛”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由于“坛”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是从主所接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所以必须简要描述一下在属天国度,对良善的接受是何性质。前面频繁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这两个国度;但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意愿部分。良善通过真理在那些住在属灵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不同于它在那些住在属天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真理被植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在那里首先变成记忆知识。在这个人对它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被召唤到理解力中,在那里变成信,同时变成对邻之仁。这仁便构成他的新意愿,这信则构成他的新理解力;二者构成他的良心。

  但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真理不会变成记忆知识,也不会变成信,亦不会变成良心。相反,它变成一种服从爱之良善的接受能力;并且在他们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变成一种觉察能力,这种觉察能力随着他们的爱而变得更充分、更完美。这一切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天天进行,和小孩子差不多。这一切之所以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进行,是因为真理不会作为知识固定在记忆中,也不会作为一种概念在思维里面逗留;相反,它会毫不迟延地进入意愿,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所以这些人看不见真理,但能感知到它;他们感知真理的程度和方式,或说量和质取决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有多少并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们里面。因此,属天国度里的人与属灵国度里的人迥然不同。他们因出于良善感知真理,所以从不利用推理来证实它。相反,每当讨论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要么说“不是、不是”。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事实上,推理真理是不是这样并非源于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没有被感知到,只是出于权威,因而出于人自己的确认而被相信。人出于权威所相信的东西属于他自己里面的其他人,或说是由其他人在他自己里面的观念构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仅出于这种源头凭确认而相信的东西,在经过这种确认之后看似真理,即便它是虚假。这一点从任何宗教的信仰和整个世界的宗教的多样性很清楚地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区别的原因在于,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通过他们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而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则留在真理,偏爱信仰多于生活。主在马太福音(4:26-29)描述过,也在其它地方多次描述过那些通过自己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的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10035

10035.“只是小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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