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4.“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表由此产生的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这从“在坛上作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坛上作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来自主的良善的植入,以及属教会的人和属天堂的天使对它的接受(参看9506节)。因为如刚才所示(10123节),“坛”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由于“坛”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是从主所接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所以必须简要描述一下在属天国度,对良善的接受是何性质。前面频繁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这两个国度;但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意愿部分。良善通过真理在那些住在属灵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不同于它在那些住在属天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真理被植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在那里首先变成记忆知识。在这个人对它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被召唤到理解力中,在那里变成信,同时变成对邻之仁。这仁便构成他的新意愿,这信则构成他的新理解力;二者构成他的良心。
但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真理不会变成记忆知识,也不会变成信,亦不会变成良心。相反,它变成一种服从爱之良善的接受能力;并且在他们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变成一种觉察能力,这种觉察能力随着他们的爱而变得更充分、更完美。这一切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天天进行,和小孩子差不多。这一切之所以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进行,是因为真理不会作为知识固定在记忆中,也不会作为一种概念在思维里面逗留;相反,它会毫不迟延地进入意愿,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所以这些人看不见真理,但能感知到它;他们感知真理的程度和方式,或说量和质取决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有多少并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们里面。因此,属天国度里的人与属灵国度里的人迥然不同。他们因出于良善感知真理,所以从不利用推理来证实它。相反,每当讨论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要么说“不是、不是”。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事实上,推理真理是不是这样并非源于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没有被感知到,只是出于权威,因而出于人自己的确认而被相信。人出于权威所相信的东西属于他自己里面的其他人,或说是由其他人在他自己里面的观念构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仅出于这种源头凭确认而相信的东西,在经过这种确认之后看似真理,即便它是虚假。这一点从任何宗教的信仰和整个世界的宗教的多样性很清楚地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区别的原因在于,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通过他们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而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则留在真理,偏爱信仰多于生活。主在马太福音(4:26-29)描述过,也在其它地方多次描述过那些通过自己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的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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