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27

10127.“要在坛

1012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流注的完整性。这从“七天”、“作挽回祭”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天”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如下文所述;“作挽回祭”是指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也如下文所述;“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的(10123节)。作挽回祭并使坛分别为圣的小公牛的祭祀之所以要献上七天,是因为“七天”和“一周或一七”一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长短。因此,“七天”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数字“三”同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区别在于,“七”用于论述某种神圣事物的时候,而“三”用于论述任何事物的时候。
  要知道,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在那里有时满了数字的纸张从天堂降至下面的灵人。那些接受来自主的流注的灵人就在它们上面看见这些数字所表示的一连串真实事物,就好像是用文字写成的。有好几次我也被允许看见这种纸,还被告知,内层与天使相交的一些上古之人将他们教会的重要事物和天堂的奥秘包进并储存在数字中,为自己作一个纪念。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用来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事实上,在圣言中,没有一个音节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圣言不仅写给世上的人,同时也写给天上的天使。因此,圣言是由贯穿众天堂的神性构成的。
  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参看575,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364, 4495, 4670, 5265, 6175, 9659节);在圣言中,“七”意味着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七”还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状态(6508, 9228节);“一周或一七”具有同样的含义(2044, 3845节);数字“三”具有同样的含义(2788, 4495, 4901, 5123, 5159, 7715, 9198, 9488, 9489, 9825节)。
  至于“挽回祭”,它表示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或也可说,它们的移走。由于“挽回祭”和“赎罪祭”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意味着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被主结合。之所以还意味着这种植入,是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良善和真理就被主植入并结合到何等程度。因此,当假定这一个时,也就假定了那一个。事实上,主以爱之良善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祂爱所有人,并出于爱愿意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这种结合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实现。但一个人通过一种邪恶的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邪恶及其虚假却挡了道,阻碍了来自祂的流注。由此明显可知挽回祭和赎罪祭是什么意思(也可参看9506节)。
  

属天的奥秘 #1904

1904.“亚伯兰的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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