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流注的完整性。这从“七天”、“作挽回祭”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天”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如下文所述;“作挽回祭”是指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也如下文所述;“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的(10123节)。作挽回祭并使坛分别为圣的小公牛的祭祀之所以要献上七天,是因为“七天”和“一周或一七”一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长短。因此,“七天”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数字“三”同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区别在于,“七”用于论述某种神圣事物的时候,而“三”用于论述任何事物的时候。
要知道,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在那里有时满了数字的纸张从天堂降至下面的灵人。那些接受来自主的流注的灵人就在它们上面看见这些数字所表示的一连串真实事物,就好像是用文字写成的。有好几次我也被允许看见这种纸,还被告知,内层与天使相交的一些上古之人将他们教会的重要事物和天堂的奥秘包进并储存在数字中,为自己作一个纪念。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用来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事实上,在圣言中,没有一个音节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圣言不仅写给世上的人,同时也写给天上的天使。因此,圣言是由贯穿众天堂的神性构成的。
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参看575,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364, 4495, 4670, 5265, 6175, 9659节);在圣言中,“七”意味着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七”还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状态(6508, 9228节);“一周或一七”具有同样的含义(2044, 3845节);数字“三”具有同样的含义(2788, 4495, 4901, 5123, 5159, 7715, 9198, 9488, 9489, 9825节)。
至于“挽回祭”,它表示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或也可说,它们的移走。由于“挽回祭”和“赎罪祭”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意味着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被主结合。之所以还意味着这种植入,是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良善和真理就被主植入并结合到何等程度。因此,当假定这一个时,也就假定了那一个。事实上,主以爱之良善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祂爱所有人,并出于爱愿意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这种结合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实现。但一个人通过一种邪恶的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邪恶及其虚假却挡了道,阻碍了来自祂的流注。由此明显可知挽回祭和赎罪祭是什么意思(也可参看9506节)。
7770.“叫他们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金器银器”表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必从属于教会的恶人那里被夺走,并赐给属于教会的善人。这从“银器和金器”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参看1551, 1552, 2954, 5658, 6112节);“器(皿)”是指记忆知识(3068, 3079节)。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器皿,因为它们包含它们。有人以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是信之真理和良善本身;但它们并不是。构成信的,是对真理或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流入记忆知识,如同流入它们的器皿。向埃及人要这些东西表示夺走它们,并将它们归与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为何在前面的章节(3:22),经上说他们要“掠夺埃及人”;在后面的章节(12:36),经上说他们要“掠夺他们”。经上之所以说“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是因为“男人”关乎真理,也表示真理,“女人”关乎良善,也表示良善。
至于此中情形如何,可参看对出埃及(3:21)的解释(6914-6917节)。这段解释说明,那些属于教会,认识信的奥秘,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本身被转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至于这种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可参看前文(6914节)。这些事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主对那去把一千藏在地里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十千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25, 28-30;路加福音19:24-26)
在马太福音中还有类似的话: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4-25)
原因在于,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善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知识或认知是一样的,但人把它们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却赋予它们具体的品质。这些知识或认知好比世俗的财富,一个人把财富投入良善的目的或功用,而另一个人则把它们投入邪恶的目的或功用;因此,各人财富的性质取决于他将财富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这段解释还说明,恶人所拥有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就像这些财富一样,能为善人所拥有,并服务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由此可见,以下吩咐代表什么,即:以色列人要向埃及人要银器和金器,要由此抢劫和掠夺他们。耶和华永远不会吩咐这种抢劫或掠夺,除非它代表灵界的这种事。
以赛亚书中所写的就表示类似的事:
推罗的货财和淫资最后必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但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8)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货财”和“淫资”是指被投入邪恶目的或功用的知识或认知;“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要被赋予将它们投入良善目的或功用的善人。
弥迦书中所写的也是如此:
锡安的女子哪,起来踹吧!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你必打碎多民。我将他们的获利献与耶和华,将他们的财富献与全地的主。(弥迦书4:13)
“打碎多民”表示使他们荒凉;“被献与耶和华和全地的主的获利”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大卫将他从所治服的各族所得来的金银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夺来的,以及从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1-12);所罗门把他父分别为圣的东西放在耶和华殿的宝库里(列王纪上7:51)也包含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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