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8.“使它分别成圣”表为了接受主。这从“分别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是指接受主。“分别为圣”之所以表示接受主,是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因此,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神圣的。因此,一个人接受良善,并以良善接受来自主的真理(它们都是神圣的)到何等程度,就接受主到何等程度。无论你说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还是说接受主,都是一回事;事实上,良善和真理是主的,因为它们来自主,因此它们就是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主。唯独主是神圣的,一切神圣事物都是从祂发出的,因此接受祂就是分别为圣(参看9229, 9479, 9680, 9818, 9820, 9956, 9988, 10069节)。“分别为圣”表示接受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你“要作挽回祭,分别为圣”;因为“作挽回祭”或“赎罪祭”表示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同时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植入(10127节)。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植入就是对祂的接受,因而是分别为圣。类似的话出现在本章的前面,即: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好充满手,使他们分别为圣(29:33)。在那里,“赎罪之物”表示从邪恶及其虚假中洁净(9506, 10109节);“充满手”表示植入良善和真理,并将它们结合起来(10076节);因此,“分别为圣”表示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参看10111节)。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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