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0.“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表凡接受主之神性的人。这从“触着”、“坛”和“成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触着”是指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如下文所述;“坛”是爱之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10129节);“成为圣”是指接受主的神性,如前所述(10128节)。“触着”之所以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是因为一个人的内在感觉通过外在方法来表达,尤其通过触觉,由此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对方的意愿越与他和谐一致,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同样去意愿。由此也可推知,一个人由于他所爱、因而所思考的东西而拥有的内在感觉通过触觉来表达,也通过它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对方越是喜爱表达这些感觉的这个人,或喜爱这个人所说所行的,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
这一点在来世尤其明显,因为在那里,所有人都出于内心,也就是出于意愿或爱行动。他们不允许以脱离意愿或爱的动作来行动,也不允许用欺诈的嘴唇来说话,也就是说,不可以脱离内心的思维来说话。在来世,内在感觉如何通过触觉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以及对方如何接受它们取决于他自己的爱,这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每个人的意愿或爱构成整个人,来自它的生命气场像呼吸或蒸气那样从他流出,包围他,可以说在他周围构成他自己,或说构成他自己的一个延伸;几乎与世上植物周围的散发物没什么两样,这种散发物从远处通过气味就能察觉出来;还有动物周围的散发物,实际上,一只狗凭敏锐的嗅觉就能测出来。一种类似的散发物从每个人身上流出,这一点从大量经历可以得知。但当一个人抛弃肉身,成为一个灵人或天使时,这种散发物或呼出物就不像在世上那样是物质的,而是一种从他的爱流出的某种属灵流出物。那时,这爱在他周围产生一种气场,这种气场使其他灵人从远处就能发觉他的性质或品质(关于这种气场,可参看9606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于在他们的世界,这种气场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并被对方照着他的爱而接受,所以那里会发生很多不为世人所知的奇妙之事,如:⑴人们彼此的同在总是由于他们爱的相似,他们彼此的缺席则总是由于不相似。⑵所有人都照着爱而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人在至内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邻之爱的人则在中间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信之顺从,也就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在最低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但那些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的人,也就是那些行事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的人则在地狱彼此联系交往。
⑶所有人都将自己的眼睛转向他们所爱的人。那些爱主的人将眼睛转向如同太阳的主;那些出于从主获得的爱而爱邻的人则将眼睛转向如同月亮的主;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以同样的方式行事。关于主如同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5377, 7078, 7083, 7171, 8644, 8812节)。说来奇妙,无论面对哪个方向,也就是说,无论转向哪个方位,他们总能看见主在他们面前。地狱里的人恰恰相反;因为在那里,他们越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就越背离主,使得祂在他们背后。无论他们面对哪个方向,或转向哪个方位,也都是如此。
⑷当一位天堂天使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人身上时,他的内在感觉就会照着其爱的量和质而被交流并传给他们;而这些感觉也照着他们爱的质和量而被他们接受。因此,一位天堂天使的注意力若集中在善人身上,就会带来欢喜和快乐;但若集中在恶人身上,就会造成痛苦和折磨。
不过,用手触也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因为整个身体的行动能力都集中在手臂和手上;在圣言中,内层事物通过外层事物来表达。正因如此,“手臂或臂膀”、“手”,尤其“右手”表示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10023, 10076节的阐述);也正因如此,“手”表示凡与人同住之物,因而表示就其行动能力来说的整个人(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此外,一切外在感官视觉、听觉、味觉、和嗅觉都与触觉有关,是触觉的不同种类,这在学术界是众所周知的。
“触或摸”表示传递、转移并被接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你要用这膏油抹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你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是触着它们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30:26-29)
利未记:
凡触着剩下的素祭,祭牲中剩下的肉,就是献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之物,都要成为圣。(利未记6:18, 27)
但以理书:
天使触摸但以理,使他用膝支持微起;触摸了他的唇,开了他的口;又触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10, 16, 18)
以赛亚书:
有一撒拉弗将烧着的炭触着我的口;他说,看哪,这炭触着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7)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触着我的口,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向麻疯病人,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疯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耶稣把她的手一摸,热就从她身上退了。(马太福音8:14, 15)
又:
耶稣就摸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 30)
又:
耶稣摸了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就立刻看见了。(马太福音20:34)
路加福音:
耶稣触摸聋子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都将病人带到耶稣跟前,只求他们能摸禾的衣裳穗子,凡摸着的人就都好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6)
路加福音:
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耶稣的衣裳穗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4-48)
马可福音:
有人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要耶稣摸他们。祂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触或摸”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
这一点从论述不洁之物的地方同样明显看出来,不洁之物在内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如在摩西五经:
触着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凡触着死尸,就是死了的人的尸体,又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居所;因此,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无论何人在田野地面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一具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 22)
利未记:
凡摸了不洁净的走兽,不洁净的爬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其中若有掉在什么东西上头的,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盛水的器皿、陶器,食物,饮料,炉子,泉源,聚水的池子或水槽,必不洁净。(利未记11:31-36; 5:2, 3; 7:21)
又:
患漏症的人不洁净;触着他的床的人……,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器的……,那摸患漏症人身体或衣服的……,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他所骑的鞍子……,陶器……,木器……,就洁净了。(利未记15章)
凡长大麻疯的也是如此(利未记22:4)。又:
若尸体有一点掉在要播种的种子上,种子仍是洁净的。若水已经浇在种子上,尸体掉在上面,这种子就不洁净。(利未记11:37, 38)
这些不洁净的东西表示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们已经被传递、转移并接受。每种具体的不洁之物都表示某种特定的邪恶;事实上,使人不洁净的,正是邪恶,因为它们侵染他的灵魂。此外,他们心里的邪恶就是从恶灵和魔鬼当中涌出的,并照着伴随邪恶的虚假观念的说服力而侵染在场的人。这种传染性就是“触或摸”不洁之物所表示的。
摩西五经:
惟有园子中间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3:3)
创世记:
与雅各摔跤的天使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大腿窝就扭了。(创世记32:25)
民数记:
摩西说,凡属可拉、大坍、亚比兰的物件,他们都不可摸,恐怕他们因自己的罪而消灭。(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
你们离开吧!离开吧!不要触摸不洁净的物,要从她中间出来。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着了。你们离开吧,他是不洁净的;人向他们喊着说,离开,不要触摸。(耶利米哀歌4:14, 15)
哈该书:
看哪,若有人用衣襟兜圣肉,这衣襟触着饼、或酒,或油,或别的食物,不算为圣。若有灵魂不洁净的人触着这些东西的任何一件,必算污秽。(哈该书2:12-14)
何西阿书:
他们起假誓、撒谎、杀害、偷盗、奸淫、抢劫,血触着血;因此,这地悲哀。(何西阿书4:2, 3)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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