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0.“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表凡接受主之神性的人。这从“触着”、“坛”和“成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触着”是指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如下文所述;“坛”是爱之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10129节);“成为圣”是指接受主的神性,如前所述(10128节)。“触着”之所以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是因为一个人的内在感觉通过外在方法来表达,尤其通过触觉,由此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对方的意愿越与他和谐一致,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同样去意愿。由此也可推知,一个人由于他所爱、因而所思考的东西而拥有的内在感觉通过触觉来表达,也通过它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对方越是喜爱表达这些感觉的这个人,或喜爱这个人所说所行的,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
这一点在来世尤其明显,因为在那里,所有人都出于内心,也就是出于意愿或爱行动。他们不允许以脱离意愿或爱的动作来行动,也不允许用欺诈的嘴唇来说话,也就是说,不可以脱离内心的思维来说话。在来世,内在感觉如何通过触觉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以及对方如何接受它们取决于他自己的爱,这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每个人的意愿或爱构成整个人,来自它的生命气场像呼吸或蒸气那样从他流出,包围他,可以说在他周围构成他自己,或说构成他自己的一个延伸;几乎与世上植物周围的散发物没什么两样,这种散发物从远处通过气味就能察觉出来;还有动物周围的散发物,实际上,一只狗凭敏锐的嗅觉就能测出来。一种类似的散发物从每个人身上流出,这一点从大量经历可以得知。但当一个人抛弃肉身,成为一个灵人或天使时,这种散发物或呼出物就不像在世上那样是物质的,而是一种从他的爱流出的某种属灵流出物。那时,这爱在他周围产生一种气场,这种气场使其他灵人从远处就能发觉他的性质或品质(关于这种气场,可参看9606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于在他们的世界,这种气场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并被对方照着他的爱而接受,所以那里会发生很多不为世人所知的奇妙之事,如:⑴人们彼此的同在总是由于他们爱的相似,他们彼此的缺席则总是由于不相似。⑵所有人都照着爱而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人在至内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邻之爱的人则在中间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信之顺从,也就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在最低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但那些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的人,也就是那些行事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的人则在地狱彼此联系交往。
⑶所有人都将自己的眼睛转向他们所爱的人。那些爱主的人将眼睛转向如同太阳的主;那些出于从主获得的爱而爱邻的人则将眼睛转向如同月亮的主;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以同样的方式行事。关于主如同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5377, 7078, 7083, 7171, 8644, 8812节)。说来奇妙,无论面对哪个方向,也就是说,无论转向哪个方位,他们总能看见主在他们面前。地狱里的人恰恰相反;因为在那里,他们越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就越背离主,使得祂在他们背后。无论他们面对哪个方向,或转向哪个方位,也都是如此。
⑷当一位天堂天使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人身上时,他的内在感觉就会照着其爱的量和质而被交流并传给他们;而这些感觉也照着他们爱的质和量而被他们接受。因此,一位天堂天使的注意力若集中在善人身上,就会带来欢喜和快乐;但若集中在恶人身上,就会造成痛苦和折磨。
不过,用手触也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因为整个身体的行动能力都集中在手臂和手上;在圣言中,内层事物通过外层事物来表达。正因如此,“手臂或臂膀”、“手”,尤其“右手”表示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10023, 10076节的阐述);也正因如此,“手”表示凡与人同住之物,因而表示就其行动能力来说的整个人(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此外,一切外在感官视觉、听觉、味觉、和嗅觉都与触觉有关,是触觉的不同种类,这在学术界是众所周知的。
“触或摸”表示传递、转移并被接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你要用这膏油抹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你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是触着它们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30:26-29)
利未记:
凡触着剩下的素祭,祭牲中剩下的肉,就是献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之物,都要成为圣。(利未记6:18, 27)
但以理书:
天使触摸但以理,使他用膝支持微起;触摸了他的唇,开了他的口;又触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10, 16, 18)
以赛亚书:
有一撒拉弗将烧着的炭触着我的口;他说,看哪,这炭触着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7)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触着我的口,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向麻疯病人,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疯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耶稣把她的手一摸,热就从她身上退了。(马太福音8:14, 15)
又:
耶稣就摸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 30)
又:
耶稣摸了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就立刻看见了。(马太福音20:34)
路加福音:
耶稣触摸聋子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都将病人带到耶稣跟前,只求他们能摸禾的衣裳穗子,凡摸着的人就都好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6)
路加福音:
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耶稣的衣裳穗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4-48)
马可福音:
有人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要耶稣摸他们。祂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触或摸”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
这一点从论述不洁之物的地方同样明显看出来,不洁之物在内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如在摩西五经:
触着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凡触着死尸,就是死了的人的尸体,又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居所;因此,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无论何人在田野地面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一具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 22)
利未记:
凡摸了不洁净的走兽,不洁净的爬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其中若有掉在什么东西上头的,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盛水的器皿、陶器,食物,饮料,炉子,泉源,聚水的池子或水槽,必不洁净。(利未记11:31-36; 5:2, 3; 7:21)
又:
患漏症的人不洁净;触着他的床的人……,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器的……,那摸患漏症人身体或衣服的……,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他所骑的鞍子……,陶器……,木器……,就洁净了。(利未记15章)
凡长大麻疯的也是如此(利未记22:4)。又:
若尸体有一点掉在要播种的种子上,种子仍是洁净的。若水已经浇在种子上,尸体掉在上面,这种子就不洁净。(利未记11:37, 38)
这些不洁净的东西表示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们已经被传递、转移并接受。每种具体的不洁之物都表示某种特定的邪恶;事实上,使人不洁净的,正是邪恶,因为它们侵染他的灵魂。此外,他们心里的邪恶就是从恶灵和魔鬼当中涌出的,并照着伴随邪恶的虚假观念的说服力而侵染在场的人。这种传染性就是“触或摸”不洁之物所表示的。
摩西五经:
惟有园子中间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3:3)
创世记:
与雅各摔跤的天使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大腿窝就扭了。(创世记32:25)
民数记:
摩西说,凡属可拉、大坍、亚比兰的物件,他们都不可摸,恐怕他们因自己的罪而消灭。(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
你们离开吧!离开吧!不要触摸不洁净的物,要从她中间出来。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着了。你们离开吧,他是不洁净的;人向他们喊着说,离开,不要触摸。(耶利米哀歌4:14, 15)
哈该书:
看哪,若有人用衣襟兜圣肉,这衣襟触着饼、或酒,或油,或别的食物,不算为圣。若有灵魂不洁净的人触着这些东西的任何一件,必算污秽。(哈该书2:12-14)
何西阿书:
他们起假誓、撒谎、杀害、偷盗、奸淫、抢劫,血触着血;因此,这地悲哀。(何西阿书4:2, 3)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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