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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