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0691.“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不知道”、“发光”、“皮”、“面”和“说话”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参看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不知道”是指没有发觉;“发光”是指闪耀,因为摩西的面皮发光是来自内在之物的一种闪耀;“皮”是指真理和良善的外在层面(3540, 5554, 8980节);“面”是指内层事物(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因此,“面皮发光”表示内层事物在外在之物里面的一种闪耀,在此表示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圣言字义里面的一种闪耀,因为摩西代表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说话”是指流注,因为当论及耶和华时,“说话”就表示流注(可参看2951, 5743, 5797, 7270, 8128, 8660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示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要知道,圣言的内层在外在之物里面的闪耀是指内在意义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因为内在意义不断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和发光,但只被那些对内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发现。它没有被那些对包含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外在教会成员的人发现。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层意义与他们同在,感染他们。那些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拥有情感的人究竟是谁,那些对含有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它们的外在拥有情感的人又是谁,可参看前文(10683节)。不过,当人们的兴趣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如以色列民族那样时,他们根本无法忍受内在的任何事物,或它在外在里面的光。这解释了为何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们害怕挨近摩西,当摩西与他们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内在意义之所以闪耀,是因为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在那里,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向天使显为光,还构成天堂之光(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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