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36

10136.“要用细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10829

10829.爱主就在

10829.爱主就在于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得救的,那些接受主并信祂的人,而不是那些沉浸于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之人,因为后者不接受主并信祂;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从肉欲生的,从人意生的”表示沉浸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从神生的”表示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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