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121.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即: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内层人或灵,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另一个原因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他们说,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因为他们爱主、爱邻。正因如此,凡律法所规定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凡律法所禁止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他们毫不怀疑,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当然,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他们还相信,今天世界上凡爱主、爱邻的人,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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