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308.“我们要为自己立名”表示他们由此可以获得权力的声誉,这从“为自己立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事实上,他们知道,每个人都渴望进行某种敬拜,因为这种渴望是所有人都共有的,甚至存在于所有外邦民族或非基督徒当中。凡深思宇宙,尤其思想宇宙秩序的人都承认某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或实体;他因寻求自己的福祉,所以就向这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或实体献上自己的崇拜。此外,内在也有某种东西指示这一点,因为这种指示从主经由与每个人同在的天使流入。凡感觉不到这种流入的人都在地狱灵的控制之下,并且不承认神。那些建巴别塔的人因认识到这一点,于是就利用教义和神圣事物为自己立名,否则,他们就无法受到敬拜,这就是接下来这句话的意思,即“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面上”,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承认。由此也可推知,这些人越能把头抬到天上,就越为自己立名。他们的统治权在那些拥有某种良心的人中间是最大的,因为他们可以随意把这些人带到任何地方;至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他们则利用各种外在约束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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