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5133.“向法老提说我”表与内层属世层的交流。这从“向某人提说”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向某人提说”是指交流;“法老”是指内层属世层(参看5080,5095节)。“与内层属世层的交流”意思是通过对应的结合。内层属世层就是那从理性层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观念,并为它们所服务的功用而将它们储存起来的,因而是那直接与理性层交流的。但外层属世层则是那接受形像,并由此接受对经由感官来自世界的事物的观念的。这后一种观念若不从存在于内层属世层中的观念那里获得光明,就会产生错觉,这些错觉被称为感官错觉。当人陷入这些错觉时,除了与它们一致,或给予它们支持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信,如对应关系不存在时的情形。如果此人没有被赋予仁爱,就不存在任何对应关系;事实上,仁爱是带来结合的手段,因为仁之良善包含来自主的生命。这生命将真理排列成序,由此赋予仁爱以一种外在形式,也就是他能在其中呈现自己的一个形像。这种形式在来世显为可见,是天使的形式本身。因此,所有天堂都是仁爱的形式;该仁爱的美丽是从信之真理那里获得的,这美丽里面的生命则是从仁之良善那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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