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8643.“米甸祭司叶忒罗”表神性良善。这从“叶忒罗”的代表清楚可知。“叶忒罗”,米甸的祭司,是指处于简单良善之真理的教会的良善(参看7015节),但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他是摩西的岳父,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事实上,当女婿代表真理时,岳父就代表良善,也就是良善的更高层级,因为他是妻子的父亲。“叶忒罗”在此之所以代表神性良善,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将与属灵教会成员同在的真理进行有序排列,这一切是由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完成的;因为一切有序排列都是由良善通过真理来完成的。
当一个属灵教会成员开始不再通过真理,而是通过良善行事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以这种方式被有序排列。这种状态是他的第二个状态,是在他经历试探之后产生的。因为当他通过真理行事时,就会受到试探,好叫与他同在的真理能得到确认,被坚定地接受。一旦得到确认,被坚定地接受,它们就被主有序排列;一旦被有序排列,此人便进入第二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真理在他的意愿和行为中;它们由此变成他生活的一部分,被称为良善。对真理的这种有序排列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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