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49

10149.“它就要

10149.“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表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这从“成为圣”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圣”是指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如下文所述;“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4809, 5922, 8427, 9429节)。“成为圣”之所以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是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因而一切神圣事物皆来自祂(9229节),还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圣”所表示的(9818节)。但在此处,就是论述以色列人、他们的燔祭和祭牲、会幕和祭坛的地方,“圣”和“成为圣”表示代表它的东西。原因在于,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一切事物都教会内层事物的代表,这些内层事物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因为建立在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
  正因如此,一切外在事物都用来表示和代表诸如内义所教导的那类事物,并因此被称为“圣”,如祭坛,坛上的火,燔祭,脂肪,血,会幕,那里摆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烧香的桌子,灯台,以及它们的一切器具;尤其是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另外还有饼、糕饼、薄饼,它们都被称为素祭,油和乳香;以及亚伦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尤其是胸牌。亚伦本人同样被称为圣,以色列人也是。但这一切事物之所以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因而表示神圣事物,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事物;事实上,唯独这些事物是神圣的。
  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的人以为祝圣之后,这些事物就是神圣的,但不是凭它们所代表的事物神圣,而是本质上就是神圣的。但这些人大错特错了。他们若敬拜这些事物为本质神圣的,就是敬拜世俗事物,与那些像偶像崇拜者那样敬拜石、木的人相差不远。而那些敬拜所代表或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神圣和神性事物的人则是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对他们来说,外在事物仅仅是间接原因(哲学术语,是指达到一个目的的手段),能使他们思想并意愿诸如构成教会本质要素的那类事物;如前所述,它们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的事物。
  如今圣餐就是这种情况。当领圣餐的人不出于自己的信仰去思想主,祂对人类的爱,以及遵从祂诫命的生活的更新时,他们只是拜那里的饼和酒,而不是拜主。他们以为饼和酒这些外在事物是神圣的;但它们本身并不神圣,只是凭它们所表示的东西而为神圣。因为圣餐中的“饼”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酒”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主,同时表示一个人对主的接受,这两样事物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而是敬拜的本质要素(参看4211, 4217, 4735, 6135, 6789, 7850, 8682, 9003, 9127, 10040节)。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神圣”和“成为圣”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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