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49

10149.“它就要

10149.“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表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这从“成为圣”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圣”是指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如下文所述;“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4809, 5922, 8427, 9429节)。“成为圣”之所以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是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因而一切神圣事物皆来自祂(9229节),还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圣”所表示的(9818节)。但在此处,就是论述以色列人、他们的燔祭和祭牲、会幕和祭坛的地方,“圣”和“成为圣”表示代表它的东西。原因在于,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一切事物都教会内层事物的代表,这些内层事物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因为建立在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
  正因如此,一切外在事物都用来表示和代表诸如内义所教导的那类事物,并因此被称为“圣”,如祭坛,坛上的火,燔祭,脂肪,血,会幕,那里摆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烧香的桌子,灯台,以及它们的一切器具;尤其是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另外还有饼、糕饼、薄饼,它们都被称为素祭,油和乳香;以及亚伦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尤其是胸牌。亚伦本人同样被称为圣,以色列人也是。但这一切事物之所以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因而表示神圣事物,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事物;事实上,唯独这些事物是神圣的。
  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的人以为祝圣之后,这些事物就是神圣的,但不是凭它们所代表的事物神圣,而是本质上就是神圣的。但这些人大错特错了。他们若敬拜这些事物为本质神圣的,就是敬拜世俗事物,与那些像偶像崇拜者那样敬拜石、木的人相差不远。而那些敬拜所代表或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神圣和神性事物的人则是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对他们来说,外在事物仅仅是间接原因(哲学术语,是指达到一个目的的手段),能使他们思想并意愿诸如构成教会本质要素的那类事物;如前所述,它们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的事物。
  如今圣餐就是这种情况。当领圣餐的人不出于自己的信仰去思想主,祂对人类的爱,以及遵从祂诫命的生活的更新时,他们只是拜那里的饼和酒,而不是拜主。他们以为饼和酒这些外在事物是神圣的;但它们本身并不神圣,只是凭它们所表示的东西而为神圣。因为圣餐中的“饼”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酒”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主,同时表示一个人对主的接受,这两样事物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而是敬拜的本质要素(参看4211, 4217, 4735, 6135, 6789, 7850, 8682, 9003, 9127, 10040节)。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神圣”和“成为圣”表示什么。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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