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51.“和坛”表在高层天堂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这从“分别为圣”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或成为圣)是指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参看10149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9964节),在此是在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被接受的天堂中,因而在高层天堂中的该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因为这些天堂接受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低层天堂接受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刚才所示(10150节)。
要知道,凡代表主自己的东西,也代表天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当被天使接受时,便构成天堂。因此,就天使自己的东西而言,他们本身并不构成天堂;但就他们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而言,他们构成天堂。这一真理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那里,他们当中的每一位都承认、相信,并且也发觉,没有一丁点良善来源于他们自己,唯独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他们自己的东西都不是良善;所以正如教会所教导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上头降下来的。既然如此,那么可推知,正是主的神性构成他们当中的天堂生命,从而构成天堂。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又如何理解主在那里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以及在圣言中,“一位天使或使者”表示主的某种属性或某种东西,这在前面各处已经说明。
教会的情况同样如此。就教会之人自己的东西而言,他们并不构成教会;但就他们从主所接受的神性之物而言,他们构成教会。因为在教会,凡不承认并相信,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主的人都不是教会的一部分,因为他想以自己的东西来爱神,以自己的东西来信神;然而,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做到的。由此也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构成教会,正如它构成天堂。此外,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所以主也是教会里面全部中的全部,祂怎样在天堂里面,在那里与人们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就怎样与天堂里的天使同住。此外,如此以爱和信接受主的神性之物的教会之人在结束世上的生活后,就成为天堂天使,其他人则不然。
主的神性构成祂与人同在的国度,也就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真理的灵将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7, 20).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论到它,主说它“将你们同住”。之后祂说,祂在父里面,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意思是,他们将主的神性之物里面,主的神性之物也在他们里面。显然,这里所指的,是神性人身。主在约翰福音中又说:
你们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连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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