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3863.“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看见,在此表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如下文所述。前面的阐述表明,以雅各十二个儿子命名的十二支派表示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全部事物;还表明,每个支派表示某种普遍划分,因而十二支派表示囊括和包含凡属教会的一切具体事物在里面的普遍划分,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属于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流便”所表示的普遍划分是指,信是第一个普遍划分,这是因为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他必须首先学习并吸收信,也就是属灵真理的事物,他正是藉着信或真理的教义被引入重生。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凭自己不知道何为天上的良善,而是必须通过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教义学习它。信的一切教义皆视生命为目的,并且它因拥有生命,故也拥有良善,因为良善是生命的总括和实质。
古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谁是教会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爱之良善。那些认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之人通过外在表象争论,并确定这种真理是头生的,因为它是并应是首先要学习的,还因为人通过它被引入良善。但他们不知道,良善本质上是头生的,它被主通过内在人被注入,以便内在人能采纳并接受通过外在人被引入的真理。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良善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或真理若不经由良善而来,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以至于良善就是真理的灵魂,并将真理归为己有,以真理为衣,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由此可见,在人重生期间,从外在表象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可以说是头生的;尽管本质上良善占据第一位,是头生的,并且一旦人重生了,它就实实在在地占据第一位。这就是真相(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节)。
本章和此前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的重生,此处的主题是它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状态,故雅各的头生子,或流便以“耶和华看见”为名,“耶和华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源于主的信。就本身而言,信包括理解中的信和意愿中的信。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被称作认知中的信,而意愿真理则被称作意愿中的信。前者,就是认知中的信就是“流便”所表示的信,而后者,就是意愿中的信,则是“西缅”所表示的信。谁都能看出,认知中的信,或理解真理的能力先于意愿中的信,或实际意愿真理而来。因为当一个人不知道诸如天上良善之类的事物时,他必须首先知道它的存在,然后在能意愿它之前理解它是什么。
“看见”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内在人的看见无非是理解,这也是为何在日常用语中,理解被称作内视,并且光这个词就用来论及它,以及外视,并被称作智性之光(intellectual light)。“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认知除了以真理与良善为目标外,并没有其它目标,因为这些是信的目标。以信之真理为目标的这种内层认知或内视,并不像以涉及文明道德生活的真理为目标的认知那样显明自身,因为它存在于后者里面,居于天堂之光。只要人居于尘世之光,这天堂之光就处在模糊的状态。然而,它仍向那些重生之人揭示它自己,尤其藉着良知来揭示。“看见”在至高意义上明显表示预见,因为论及主的智慧是一种无限的智慧,这种智慧无非是预见。“流便”以之为名的“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对此,引用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数记21:8-9)
铜蛇代表主的外在感官或属世直觉(参看197节);“铜”表示属世之物(425, 1551节)。对祂的信由那些看见或望它的人活了来代表,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以赛亚书:
主说,你去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书6:9-10)
很明显,“看见,却不晓得”在此表示理解真理,却不承认它。“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表示剥夺他们对真理的认知;“看见”在此表示信主,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13:13-14)和约翰福音(12:36-37, 39-40)中的话清楚可知。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表示他们能理解信之真理,却不意愿,这是由于“悖逆的家”所表示的邪恶,这邪恶会给虚假带来一种不真实的光,给真理带来黑暗,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见异象的人说,不要为我们去见正直的事,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看虚幻的事。(以赛亚书30:9-1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看见大光”表示接受并相信信之真理。经上说,天上的光照耀那些有信的人,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就是出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你们的先知,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封闭眼”表封闭对真理的认知,“眼”表认知(参看2701节)。“蒙盖先见”表蒙盖那些知道并教导信之真理的人。在过去,“先见”被称为“先知”,“先知”表那些施行教导的人,以及教义的真理(参看2534节)。又: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犯错;他们在那些看见的人当中犯错,在审判时跌跌撞撞。(以赛亚书28:7)
此处的意思是一样的。他们跌跌撞撞所行的“审判”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以赛亚书33:17)
“见王的荣美”表出自主并凭良善被视为荣美的信之真理。“见辽阔之地”表爱之良善。因为“王”表信之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这真理凭良善而以“荣美”来论及(553, 3080, 3821节);“地”表爱之良善(620, 636, 3368, 3379节)。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此处很明显,“见神”是指相信祂,因而凭信看见祂;因为凡拥有信的人都通过信见神,因为神就在信里面,且在那构成正信之信里面。
又: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18:9)
此处也很明显,“眼”不是指眼睛,也不是说眼要被剜出来,因为叫人跌倒的,不是眼睛,而是此处“眼”所表示的对真理的理解(2701节)。“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表示不知道、理解信之真理强如知道、理解它们,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渴望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6-17;约翰福音12:40)
此处“看见”表知道并理解构成对主之信的事物,因而表示信。因为他们有福不是因为他们看见了主,看见了祂的神迹,乃因他们信。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6, 40, 46-47)
“看见还是不信”表示知道信之真理还是不接受它们,“见而信”表示知道并接受它们。“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表示神性良善若不藉着神性真理就无法得到承认。“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704节)。因此,内义就是,没有人能拥有属天良善,除非他承认主。
同样在同一福音书: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此处经上明确声称“看见”表示信,或拥有信。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
又:
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7-19)
此处“看见”表拥有信,因为唯独通过信才能看见主。实际上,信是爱的眼睛,因为主正是被爱经由信看见,爱是信的生活。因此,经上说“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法利赛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此处“能看见的”表示那些自以为比别人更聪明的人,对于他们,经上说“反瞎了眼”,也就是不接受信。“不能看见”或“瞎了眼”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以及那些无知之人(参看2383节)。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又:
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路加福音9:27;马可福音9:1)
“见神的国”表相信。又:
耶稣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路加福音17:22)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终结,或教会的末期,此时信不复存在。
又:
到了同他们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掰开,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祂来。(路加福音24:30-31)
这次事件的意思是,主通过良善,而非没有良善的真理显现,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276, 680, 2165, 2177, 3478, 3735, 3813节)。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因为除了出自主的信外,其它信并非正信。这信能使人“看见”,也就是相信。而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之信并非信,因为它使人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他若视真理为真理,却仍看不见,是因为他不信,因为他在它们里面看见他自己,而不是看见主。
“看见”表示拥有对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之光的反复说明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天堂之光来自主,故含有聪明和智慧,因而含有对祂的信在里面,因为对主之信从内在存在于聪明和智慧里面。因此,如天使那样通过那光“看见”无非表示对主之信。主自己也在这光里面,因为这光从祂发出。这光也是在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之人的良知里面闪耀的光,尽管活在肉身时,此人并未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那时这光被尘世之光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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