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属天的奥秘 #5835

5835.“我父亲的

5835.“我父亲的灵魂与这童子的灵魂相连”表当有更紧密的联结时。这从“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是指生命,因而“这一个的灵魂与另一个的灵魂相连”表示这一个的生命与另一个的生命紧密相连。因此,所表示的是有更紧密的联结,也就是说属灵良善,即“以色列”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即“便雅悯”的更紧密的联结。至于良善及其真理联结如此紧密,如同这一个的灵魂与另一个的灵魂紧密相连,情况是这样:人的心智,即真实的人自己和人的生命所在之处,有两种官能,一种是给信之真理配的,另一种是给仁之良善配的。给信之真理配的官能被称为理解力,给仁之良善配的官能被称为意愿。为叫人能成为人,这两种官能必须构成一体。
  但如今,这两种官能完全分开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能理解某事是真的,却不能意愿它。因为人能在他的理解力中看到,十诫是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理;事实上,他还能利用自己的理解力去确认它们,甚至去传讲它们。然而,其意愿却与这些真理相悖,他的行为因此也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是分开的。然而,它们是不可分开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知:当他进入来世时,如果它们分开,那么理解真理会把他提升到天堂,而意愿邪恶则会把他拽下地狱,从而使他悬在这二者之间。即便如此,构成他实际生命的意愿会把他拽下来,从而不可避免地把他带入地狱。因此,为防止这种事发生,这两种官能必须联结在一起。这种联结通过重生由主实现,即通过信之真理植入仁之良善实现。因为如此人就通过信之真理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通过仁之良善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这赋予他构成一个完整心智的两种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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