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57.“为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主的神性,这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参看10153节)。由于所表示的是祂在那里的同在,故所表示的也是祂的神性是那里全部中的部分,因为主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并不同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里面,而是与他们同在于祂自己的东西里面,因而同在于神性之物中,如前所示(10151节)。当在天堂和教会,主存在于他自己的神性之物里面时,祂也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因此,祂是天堂本身;这也解释了为何整个天堂呈现一个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形像;又为何天堂整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大人(许多章节末尾论述了大人,参看9276e节和10030e节提到的地方)。这还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人”表示教会,也表示天堂(478, 768, 3636节),又为何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真正在教会里的人可以说“在主里面”(3637, 3638节),因为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真理。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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