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182

10182.“坛角要

10182.“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表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参看2832, 9719-9721节)。之所以表示源于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来自那良善。因此,角也是祭坛本身的延伸,或与它接连一块;因为这坛是主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的一个代表(10177节)。
  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来自良善,这种说法对那些对能力只有一种物质概念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所以必须描述一下这种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一切能力都来自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就是天使所拥有的能力的源头,因为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1752, 4295, 8192节)。他们凭借他们从那个源头所获得的能力,通过将地狱从一个人身上移走来保护他;因为单单一位天使就强过来自地狱的一千个灵人。这种能力就是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但在那里被称为“磐石”的彼得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创世纪22章序言,3750, 4738, 6000, 6073e, 6344e, 10087节);“磐石”是指信之真理方面的主(8581节)。
  在诗篇,“耶和华的响声”也表示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
  耶和华的响声在众水上。耶和华的响声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响声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响声劈开火焰;耶和华的响声震动旷野;耶和华的响声使森林脱落净光;耶和华赐力量给祂的百姓。(诗篇29:3-5, 7-9, 11)
  “耶和华的响声”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926节)。
  约翰福音中的“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
  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圣言”是指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987节)。因此,主在世时也是首先将祂自己变成神性真理,这一点还由“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经上译为道成了肉身)来表示。那时主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是为了祂能与所有地狱争战,征服它们,从而使地狱里的一切事物,同时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参看9715, 9809, 10019, 10052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另一方面,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则没有任何能力,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从世界来到那里的恶人被剥夺了说服性的信仰,同样被剥夺了一切真理的知识,从而只剩下属于他们邪恶的虚假。
  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这种能力的说法,对那些认为真理或对真理的信仰只不过是思维,或心理活动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而事实上,一个人的思维或心理活动受他的意愿控制,构成身体所拥有的一切力量;如果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将它灌输到这身体中,这人就会拥有参孙的力量。然而,主乐意在属于他的灵和有助于永生或永恒救赎的事上,通过源于爱的信将力量赐予一个人。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能力由燔祭坛和香坛的“角”来表示。
  “角”表示这种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角”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使一个角为以色列家长起来。(以西结书29:21)
  阿摩司书:
  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0)
  诗篇
  耶和华高举自己百姓的角。(诗篇148:14)
  又:
  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10)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断以色列的整个角。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3, 17)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瘦弱的绵羊,又用角抵撞,直到使他们四散到外面。(以西结书34:21)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只角。天使说,这些就是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这些匠人来打下列族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攻击犹大地的。(撒迦利亚书1:18-21)
  申命记: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在这些经文中,很明显,“角”表示能力,事实上表示两种意义上的能力,也就是说针对虚假的真理和针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因为就内义而言,这些地方处处论述的是教会的状态。
  阿摩司书:
  到那日,我必察罚伯特利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伯特利祭坛”和“坛角”表示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论到这坛角,经上说,它们必“被砍下”。
  由此可见“角”是什么意思,“角”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常被提及,如下列经文:
  那兽有十角,还有一角对它说话。(但以理书7:8, 11, 20)
  但以理书:
  这角与圣民争战,竟战胜了,直到人子来了。(但以理书7:21-22)
  论到公绵羊的角和公山羊的角,经上说,它们用角彼此争战(但以理书8:3-21);龙有十角(启示录12:3);从海中上来的兽同样有十角(启示录13:1);朱红色的兽也有十角(启示录17:3);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12, 13;也可参看但以理书7:24)。在圣言中,“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
  正因“角”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所以说话被归于一角(启示录9:13; 但以理书7:8; 诗篇22:21)。
  用角里的油膏抹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代表源于良善、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因为“角”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油”表示良善;“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油”表示良善(参看886, 9780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6148节)。也正因如此,经上说角“长出来”(诗篇132:17),因为一切属灵的生长都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长。因此,在古时,他们也制造正在生长的角的仿品。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说一切能力属于良善,通过真理来行使,或也可说,一切能力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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