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99.“香料作的香”表乐意垂听并接受。这从“香”和“香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主乐意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参看10177节);“香料”是指带来愉悦的事物。“香料”因其香味而表示带来愉悦的事物,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故香味表示对带来愉悦之物的感知,而臭味则表示对带来不悦之物的感知。人以嗅、味、视、听、触等感觉器官所感知到的一切都表示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因此,“嗅觉”表示对源于爱之良善的内层真理的感知;“味觉”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感知和情感;“视觉”表示对信之真理的理解;“听觉”表示由信之良善和顺从所产生的感知;“触觉”一般表示赋予、传递并被接受。
它们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在于,一切外在感官知觉皆源于属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知觉,因而在人里面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人类心智里面的理解力和意愿。然而,本属于人的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觉并没有外在感觉所拥有的那种感觉,但当它们流入时,却能转化为外在感觉。事实上,人通过外在感觉器官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内在事物流入的,因为一切流注所取的路径都是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而不是反过来,诸如物质流注(即从自然界进入灵界的流注)这样的事根本不存在,只有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人的内在能力存在于灵界,属于身体感官的人的外在能力则存在于自然界。由此也清楚可知何为对应及其性质。
一般来说,嗅觉对应于在某个事物的性质方面的感知(参看1514, 1517-1519, 3577, 4624-4634, 10054节);味觉对应于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感知和情感(3502, 4791-4805节);视觉对应于对信之真理的理解(3863, 4403-4421, 4567, 5114, 5400, 6805节);听觉对应于对信之良善的感知,并对应于顺从(3869, 4652-4660, 7216, 8361, 9311, 9926节);触觉表示赋予、传递并被接受(10130节)。
由此明显可知,“香料”表示诸如带着愉悦被感知到的那类事物,就是源于爱与仁的那类事物,尤表内层真理,因为它们就源于这些东西,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必有臭烂代替香料,撕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美发。(以赛亚书3:2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锡安的女子,她们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拥有源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内层真理;“香料”在此表示内层真理;“臭烂”表示内层真理的缺乏;“腰带”表示结合;“撕裂”表示关联和秩序的解除;“美发”表示记忆真理,也就是外层真理或外在人的真理;“光秃”表示这真理的缺乏。“腰带”表示结合和纽带,以确保一切事物被保持在关联之中,从而关注一个目的(参看9828节);“美发”表示记忆真理(2831节);“光秃”表示这真理的缺乏(9960节)。
以西结书:
有一大鹰,翅膀大,来到黎巴嫩,从它那里折去香柏树的嫩枝,叼到迦南地;他把嫩枝的顶端放在香料商的城中。(以西结书17:3, 4)
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属灵教会的开始和成长,以及后来它的堕落和结束。“有一大鹰,翅膀大”表示该教会所拥有的内层真理(3901, 8764节);“翅膀”表示它的外层真理(8764, 9514节);“黎巴嫩”是指这个教会;那里的“香柏树”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香料商的城”是指内层真理的教义所在的地方,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402, 2449, 3216, 4492, 4493节);它凭其内层真理而被称为“香料商的城”。
同一先知书:
示巴和拉玛的商人用各类上好的香料、各类的宝石和黄金进行交易。(以西结书27: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推罗,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商人”是指那些拥有这些认知或知识并传达它们的人;“示巴和拉玛”是指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认知或知识的人;“上好的香料”是指凭内层真理带来愉悦之物;“宝石”是指这些真理本身;“黄金”是指它们的良善。“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内在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本身(参看1201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这些知识并传达它们的人(2967, 4453节);“示巴和拉玛”是指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认知或知识的人(1171, 3240节);“宝石”是指内层真理(9863, 9865, 9873, 9874节);“黄金”是指它的良善(参看9874, 9881节提到的地方)。
由此可见,示巴女王带着驮有香料、黄金、宝石的骆驼来到耶路撒冷拜见所罗门(列王纪上10:1, 2),以及东方智者向新生的耶稣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代表什么。由于“香料”表示内层真理,因而表示那些带来愉悦的事物,所以香和膏油(对此,本章将进一步予以论述)都散发着香料的香味。
内层真理是指那些已经成为人生命和情感的一部分,因而从内在存在于他里面的真理,而不是指仅存留在记忆中,没有成为人生命的一部分的真理。相对于其它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外在真理,因为它们并没有铭刻在此人的生命中,只存留在他的记忆里。它们居于外在人,非居于内在人。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中的信之真理存在于意愿中,那些在意愿里的事物都存在于内在人中。因为内在人通过信之真理被打开,与天堂的联系也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内层真理就是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构成人意愿的东西构成他的爱。因此,铭刻在人的生命中、被称为内层真理的真理就是那些铭刻在他的爱中,因而铭刻在意愿中的真理,后来当它们进入言行时,就会从意愿中出来。
因为天堂(已经打开的内在人就在天堂中)不是直接流入真理,而是通过爱之良善间接流入。但当内在人关闭时,天堂就无法进入,因为那里没有任何接受它的爱之良善。因此,对那些内在人尚未通过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而打开的人来说,地狱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就流入进来,无论有多少信之真理,甚至内层真理仅居于外在人,也就是只存留在记忆中。由此可见“香料”所表示的带来愉悦的内层真理是什么意思,即:它们是指那些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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