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66.前文膏油的预备用来描述在主之神性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相对意义上则用来描述来自主、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之良善。事实上,在圣言中,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的话在相对意义上也论及人,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一个形像(参看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由此明显可知,膏油的预备也意味着来自主、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产生和形成。因此,爱之良善通过教会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而得以形成,首先通过外在真理,然后通过那些越来越内在的真理形成,正如刚才,尤其10252节所描述的;因此,外在人首先充满这些真理,然后内层人按连续阶段充满。要知道,这良善被主通过真理形成,并开始存在的秩序也是主保存它的秩序,或它持续存在的秩序。因为保存就是不断的形成,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地存在。由此可推知,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性质取决于感知和情感的性质,并取决于此人充满真理所在的秩序。如果这情感是为了真理和良善的缘故而对真理的一种爱,而不是对它的一种自私和世俗的情感,如果秩序是从最外层逐步发展到越来越内在的层次,那么爱之良善就是真的;否则,它就是假的,根本不是良善。如果是在一开始,就是当此人开始被形成时,他对真理的情感也是为了自己和世界,则没有关系。不过,这种情感必须随着良善通过真理增长而脱去或剥落。此外,从那时起,这个人不断从这类事物中被洁净,如充满废物的肠道一样。人若以为一个人在没有信之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的情况下也能被赋予爱之良善,就大错特错了。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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