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293

10293.“施喜列

10293.“施喜列”表对更内在的属世层面上的属世真理的一种情感。这从“香施喜列”的含义清楚可知,“馨香的施喜列”是指对属世真理的一种情感。“施喜列”表示这真理,“馨香”表示对愉悦之物的感知,这种感知源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情感本身。之所以称它为“馨香”的施喜列,是因为在列举这些香料前后,经上以这些话来描述:“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这馨香的香料”。“施喜列”之所以表示对属世层中的真理的情感,是因为这种香料是第二位提到的;因为这些香料是照着与人同在的真理的不同种类而从它们的最外层到最内层依次被提及。因此,“拿他弗”表示对感官层面上的真理,就是最外在的真理的一种情感;“施喜列”表示对属世层面上的真理,就是在属世人里面的内层真理的一种情感;“喜利比拿”表示对更内在层面上的真理同,就是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内层真理的一种情感;“乳香”表示内在人里面的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它们与制备膏油的香料,就是最好的没药、香肉桂、香菖蒲和桂皮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香料也表示在同样次序中的这些层面的真理(参看10252, 10254, 10256, 10258节);区别在于,膏油的香料所表示的这些真理属于属天类别,而香的香料所表示的这些真理属于属灵类别(关于这种区别,可参看10254, 10291节)。
  

属天的奥秘 #2320

2320.为何与亚伯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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