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07.“你们所要作的香,不可按这调和之法来为自己作”表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这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这从“香”、“按这调和之法”和“不可为自己作”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敬拜(参看10298节);“按这调和之法来作”是指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因为“按这调和之法”意味着用同样的香料制作,这些香料,即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教会的神圣真理(10292-10294节);“不可为自己作”是指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功用,因而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因为凡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事,都为了自己的爱而做的。此处之所以表示这种应用,是因为经上说他们为自己作这香。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何情形。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都关注两种爱,即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皆源于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的圣言,而整部圣言系于这两种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22:37)、马可福音(12:30, 31)和路加福音(10:27)。这些地方说,一切律法和先知书都系于它们;“律法和先知书”表示整部圣言。但将神性真理或教会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则恰恰相反。人通过如此行而从主转向自己,也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成为那里的灵人当中的一员。因为地狱里的人在背后拥有主,在脸前拥有自己的爱。事实上,当被天使观之时,他们看上去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
当神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因为把它们应用于这些爱就会允许邪恶进入它们,而邪恶会败坏它们,使它们看上去就是虚假。这种人若被告知,他们不应以这种方式,而应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并理解真理,就不愿去理解它;事实上,有些人无法理解。因为说违背人自己的爱所确认或强化的原则或假设的话,就是说违背这个人自己的话;因为这是违背由他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在圣言中,经上多次论述了那些通过应用于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玷污良善的人;在那里,尤其在启示录,经上论述了巴比伦。
4930.“就给他起名叫谢拉”表它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参看4927节)。“谢拉”所表示的性质就是真相的性质,而真相则是至此在内义上一直所论述的主题;这个真相就是,实际上良善才是头生的,真理只是表面上看是头生的。这个性质本身包含无数细节,这些无数细节无法在尘世之光,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因而能被天使的眼睛看到。人若看见诸如显现在天使面前的一个事物的性质,必目瞪口呆,承认他永远不会相信,还会承认,与天使相比,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在原文,“谢拉”表示“升起”,用来论及太阳及其光的第一个表象。这解释了为何这个儿子被起名叫谢拉,因为对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良善也是一样。良善首先升起,放出光芒,属世人里面的事物因这光而被光照,好叫它们能被看到,承认,最后相信。若非光从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流出,他永远不可能看见真理,乃至承认并相信它们,而是将它们要么视为那种为了平民百姓的缘故而不得不被称为真理的事物,要么视为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