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31.“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表在内在人里面和外在人里面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和那些构成理解力的事物方面。这从“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意愿的事物;“聪明”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理解力的事物;“知识”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工作”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实践或结果的事物。所以这些词表示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这些事物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并由此在光中被看到。刚才论述的,就是这种流注和光照。
不过,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何谓“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那些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以及何为理解力,何为意愿的人不可能明白智慧、聪明和工作以哪种方式彼此有别,相互分离的。他们之所以不可能明白,是因为他们无法对这一个或那一个形成任何清楚的概念。因此,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会将某个只有聪明,甚至只有知识的人称为智慧人。但是,出于爱而实践真理的人才是智慧人;出于信而实践真理的人是聪明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真理的人是有知识的人;“工作”是指所有这些人实际所做的事;因此,“工作”表示付诸于功用的这三种才能,它们都在这功用中结合在一起。
因此,不做这些事的人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因为智慧、聪明和知识都与生活有关,与不涉及生活的教义无关;生活才是它们为之存在的目的。故目的如何,智慧、聪明和知识就如何。如果目的是真正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那么它们就是其原本意义上的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这时,与人同在的这三者来源于主。但是,如果目的是为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它们就不是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人里面的这三者来源于他自己。事实上,作为目的的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就是邪恶,智慧、聪明,甚至知识绝无可能被归于作为目的的邪恶。因为知识若不含有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在里面,又有什么用呢?缺乏这些的知识会导致一个人认为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
对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来说,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遵循从至内层到末后和最低层的次序。在这些人那里,智慧是至内在的,因为它在于一个由爱所激励的意愿,渴望正确的东西。聪明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在于一种由一个渴望、觉察正确东西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这二者属于内在人。知识在于知道正确的东西,工作在于做正确的事,它们各自都是由渴望正确东西的意愿支配的,这二者属于外在人。由此明显可知,智慧必须存在于聪明里面,聪明必须存在于知识里面,而知识必须存在于工作里面。因此,工作包含并容纳一切内在美德,或说一切内层事物,因为它是末后和最低的,它们就终结于工作中。
由此可见何谓“工作(经上或译为工、作为)”和“行为”;在圣言中,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如在下列经文中,马太福音:
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耶利米书:
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的行为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一切的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工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又: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作为变为善的。(耶利米书35:15)
何西阿书:
我必惩罚他的行径,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径、照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启示录:
我要照你们的作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又:
他们都照各人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3, 15)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这些经文中,“作为”是指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因为构成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作为或工作中;事实上,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事物就是那使他去这些事的东西。作为或工作从它们里面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或工作就像一个没有核仁的外壳,或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从人发出的东西是从他的内层发出的;因此,作为或工作是这些内在事物的显现,是这些内在事物揭示自己的效果。
这一个普遍法则,即:一个人如何,他的一切作为就如何。因此,受赏赐或报应所依照的“作为”是指就爱和信而言,一个人的品质。因为作为是住在一个人里面的爱和信的产物。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或也可说,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参看10076, 10177, 10264, 10284, 10298节)。
此外,一个人的意愿中的实际渴望构成一个作为;因为凡一个人在其意愿中所渴望的,他也会去做,只要没有不可逾越的东西挡道。因此,照行为受审判是指照意愿或意愿的渴望受审判。在圣言中,那些由于意愿良善而行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5:37, 46)。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要发出光来,像天国的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在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出于其聪明而行真理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出于其意愿中的渴望或良好的意愿而行良善的人。
8780.“耶和华对摩西说”表神性通过从神来的真理的流注,是关于启示的。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来自神的启示时,“说”是指流注。除此之外,“说”在其它地方也表示流注(参看5743, 7291, 7381, 8221, 8262, 8660节);“耶和华”明显是指神性,就是启示所来自的源头;“摩西”也指从神来的真理,启示通过该真理而来(6771, 6827, 7014节)。这是关于启示的流注,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即:“耶和华要在密云中临到他们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这些话表示启示及其性质。
此处启示在内义上不是指从西乃山上向以色列百姓所作的那种启示,也就是说,主以听得见的声音说话,百姓站在周围都听见了。相反,它是指一种不是以听得见的声音作出,而是被人从内在接受的启示。当一个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正在阅读圣言时,这种启示便通过光照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而作出。那时,这种光照是由天堂之光带来的,这光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流出。这光光照理解力的方式,与外在视觉,也就是眼睛的视觉被从世间太阳所流出的光光照的方式几乎一样。当理解力被这神性之光光照时,它就会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从内在承认它,可以说看见它。这就是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所受的启示。
但那些处于对源于邪恶的真理的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纯粹为了重要职位、金钱利益、名声等等而想知道真理的人则看不见真理,只看见那些确认其教会教义事物的事物,无论这些事物是真假。那时,光照这些人的光不是来自天堂的神性之光,而是一种诸如地狱里的人也拥有的一种感官之光;天堂之光一出现,这光就会变成纯粹、完全的黑暗。因为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完全无视不符合他们教义的真理。例如,当那些认为救恩在于唯信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根本不理会圣言所说关于爱与仁的话;甚至看不见它们,因为这些话落在他们视野的阴影中,就像在十分边远或人背后的事物。犹太民族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民族把自己置于全世界其它所有民族之上,看不出主就是众先知所指的那一位,无论这话说得多么清楚。
原因在于,他们只看见确认他们自己关于弥赛亚的教义之物,即:祂要作为一个威武的英雄而来,施行比摩西更大的神迹,把他们领到迦南地;届时,他们都将大放异彩、气势凌人,垂听抓住他们衣襟加入他们的外邦人的呼求。由于这些就是构成他们教导的观念,所以他们看不见关于主的任何东西;关于主的任何事对他们来说,都如同幽暗。其它一切错误也都是这种情况。由此可见就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启示而言,情况是什么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