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31.“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表在内在人里面和外在人里面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和那些构成理解力的事物方面。这从“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意愿的事物;“聪明”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理解力的事物;“知识”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工作”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实践或结果的事物。所以这些词表示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这些事物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并由此在光中被看到。刚才论述的,就是这种流注和光照。
不过,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何谓“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那些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以及何为理解力,何为意愿的人不可能明白智慧、聪明和工作以哪种方式彼此有别,相互分离的。他们之所以不可能明白,是因为他们无法对这一个或那一个形成任何清楚的概念。因此,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会将某个只有聪明,甚至只有知识的人称为智慧人。但是,出于爱而实践真理的人才是智慧人;出于信而实践真理的人是聪明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真理的人是有知识的人;“工作”是指所有这些人实际所做的事;因此,“工作”表示付诸于功用的这三种才能,它们都在这功用中结合在一起。
因此,不做这些事的人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因为智慧、聪明和知识都与生活有关,与不涉及生活的教义无关;生活才是它们为之存在的目的。故目的如何,智慧、聪明和知识就如何。如果目的是真正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那么它们就是其原本意义上的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这时,与人同在的这三者来源于主。但是,如果目的是为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它们就不是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人里面的这三者来源于他自己。事实上,作为目的的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就是邪恶,智慧、聪明,甚至知识绝无可能被归于作为目的的邪恶。因为知识若不含有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在里面,又有什么用呢?缺乏这些的知识会导致一个人认为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
对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来说,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遵循从至内层到末后和最低层的次序。在这些人那里,智慧是至内在的,因为它在于一个由爱所激励的意愿,渴望正确的东西。聪明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在于一种由一个渴望、觉察正确东西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这二者属于内在人。知识在于知道正确的东西,工作在于做正确的事,它们各自都是由渴望正确东西的意愿支配的,这二者属于外在人。由此明显可知,智慧必须存在于聪明里面,聪明必须存在于知识里面,而知识必须存在于工作里面。因此,工作包含并容纳一切内在美德,或说一切内层事物,因为它是末后和最低的,它们就终结于工作中。
由此可见何谓“工作(经上或译为工、作为)”和“行为”;在圣言中,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如在下列经文中,马太福音:
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耶利米书:
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的行为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一切的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工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又: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作为变为善的。(耶利米书35:15)
何西阿书:
我必惩罚他的行径,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径、照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启示录:
我要照你们的作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又:
他们都照各人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3, 15)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这些经文中,“作为”是指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因为构成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作为或工作中;事实上,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事物就是那使他去这些事的东西。作为或工作从它们里面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或工作就像一个没有核仁的外壳,或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从人发出的东西是从他的内层发出的;因此,作为或工作是这些内在事物的显现,是这些内在事物揭示自己的效果。
这一个普遍法则,即:一个人如何,他的一切作为就如何。因此,受赏赐或报应所依照的“作为”是指就爱和信而言,一个人的品质。因为作为是住在一个人里面的爱和信的产物。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或也可说,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参看10076, 10177, 10264, 10284, 10298节)。
此外,一个人的意愿中的实际渴望构成一个作为;因为凡一个人在其意愿中所渴望的,他也会去做,只要没有不可逾越的东西挡道。因此,照行为受审判是指照意愿或意愿的渴望受审判。在圣言中,那些由于意愿良善而行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5:37, 46)。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要发出光来,像天国的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在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出于其聪明而行真理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出于其意愿中的渴望或良好的意愿而行良善的人。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觉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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