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331

10331.“使他有

10331.“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表在内在人里面和外在人里面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和那些构成理解力的事物方面。这从“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意愿的事物;“聪明”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理解力的事物;“知识”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工作”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实践或结果的事物。所以这些词表示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这些事物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并由此在光中被看到。刚才论述的,就是这种流注和光照。
  不过,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何谓“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那些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以及何为理解力,何为意愿的人不可能明白智慧、聪明和工作以哪种方式彼此有别,相互分离的。他们之所以不可能明白,是因为他们无法对这一个或那一个形成任何清楚的概念。因此,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会将某个只有聪明,甚至只有知识的人称为智慧人。但是,出于爱而实践真理的人才是智慧人;出于信而实践真理的人是聪明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真理的人是有知识的人;“工作”是指所有这些人实际所做的事;因此,“工作”表示付诸于功用的这三种才能,它们都在这功用中结合在一起。
  因此,不做这些事的人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因为智慧、聪明和知识都与生活有关,与不涉及生活的教义无关;生活才是它们为之存在的目的。故目的如何,智慧、聪明和知识就如何。如果目的是真正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那么它们就是其原本意义上的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这时,与人同在的这三者来源于主。但是,如果目的是为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它们就不是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人里面的这三者来源于他自己。事实上,作为目的的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就是邪恶,智慧、聪明,甚至知识绝无可能被归于作为目的的邪恶。因为知识若不含有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在里面,又有什么用呢?缺乏这些的知识会导致一个人认为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
  对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来说,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遵循从至内层到末后和最低层的次序。在这些人那里,智慧是至内在的,因为它在于一个由爱所激励的意愿,渴望正确的东西。聪明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在于一种由一个渴望、觉察正确东西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这二者属于内在人。知识在于知道正确的东西,工作在于做正确的事,它们各自都是由渴望正确东西的意愿支配的,这二者属于外在人。由此明显可知,智慧必须存在于聪明里面,聪明必须存在于知识里面,而知识必须存在于工作里面。因此,工作包含并容纳一切内在美德,或说一切内层事物,因为它是末后和最低的,它们就终结于工作中。
  由此可见何谓“工作(经上或译为工、作为)”和“行为”;在圣言中,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如在下列经文中,马太福音:
  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耶利米书:
  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的行为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一切的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工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又: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作为变为善的。(耶利米书35:15)
  何西阿书:
  我必惩罚他的行径,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径、照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启示录:
  我要照你们的作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又:
  他们都照各人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3, 15)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这些经文中,“作为”是指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因为构成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作为或工作中;事实上,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事物就是那使他去这些事的东西。作为或工作从它们里面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或工作就像一个没有核仁的外壳,或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从人发出的东西是从他的内层发出的;因此,作为或工作是这些内在事物的显现,是这些内在事物揭示自己的效果。
  这一个普遍法则,即:一个人如何,他的一切作为就如何。因此,受赏赐或报应所依照的“作为”是指就爱和信而言,一个人的品质。因为作为是住在一个人里面的爱和信的产物。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或也可说,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参看10076, 10177, 10264, 10284, 10298节)。
  此外,一个人的意愿中的实际渴望构成一个作为;因为凡一个人在其意愿中所渴望的,他也会去做,只要没有不可逾越的东西挡道。因此,照行为受审判是指照意愿或意愿的渴望受审判。在圣言中,那些由于意愿良善而行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5:37, 46)。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要发出光来,像天国的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在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出于其聪明而行真理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出于其意愿中的渴望或良好的意愿而行良善的人。
  

属天的奥秘 #9167

9167.“以查看物

9167.“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这从“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和“物主或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当论及真理和良善,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时,是指查看这些是否进入良善(参看9155节),因而是指查看它们是否在良善影响之下结合在一起(至于什么是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可参看9154节);“物主或主人”是指良善(9154节),因此,“查看物主有没有拿走它”是指查看良善是否通过与这些事物结合而把它们变成它自己的。“物主或主人”表示良善的原因是,对一个属灵人来说,良善居首位,真理居第二位;居首位的是物主或主人。此外,与一个人同在的一切真理照着良善的品质而被排列,正如一个家由它的主人来安排一样。
  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主”(Lord)表示神性良善的主,“神”、“王”和“主人或夫子”(Master)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申命记10:17)
  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就神性真理而言,主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4402, 7268, 8988节);就神性真理而言,祂也被称为“王”(2015e, 3009, 3670, 4581, 4966, 5068, 6148节)。由此明显可知,就神性良善而言,主被称为“主”,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683, 793, 801, 2516, 2618, 2712, 2803, 3004, 4138, 5138, 5502, 6343, 8339e节)。约翰福音:
  你们称我为夫子,为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约翰福音13:13-14)
  此处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夫子”。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你们所渴望的立约使者,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这些话论及主的到来,祂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使者或天使”(1925, 2821, 3039, 4085, 4295, 6280节)。
  这解释了为何在旧约,当人们祈求主时,经常说“主耶和华”,以此表示“良善的耶和华”(1793, 2921节);又为何在新约,经上用“主”这个名取代了“耶和华”(2921节)。由此也可以看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马太福音6:24)
  “两个主”是指良善和邪恶,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可能同时处于这二者。许多真理能与他同在,但它们是在一种良善的影响之下被排列的真理。良善构成与人在的天堂,而邪恶则构成地狱。一个人必须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不可能在这二者之中,也不可能在这二者之间。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主或物主”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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