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31.“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表在内在人里面和外在人里面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和那些构成理解力的事物方面。这从“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意愿的事物;“聪明”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理解力的事物;“知识”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工作”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实践或结果的事物。所以这些词表示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这些事物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并由此在光中被看到。刚才论述的,就是这种流注和光照。
不过,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何谓“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那些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以及何为理解力,何为意愿的人不可能明白智慧、聪明和工作以哪种方式彼此有别,相互分离的。他们之所以不可能明白,是因为他们无法对这一个或那一个形成任何清楚的概念。因此,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会将某个只有聪明,甚至只有知识的人称为智慧人。但是,出于爱而实践真理的人才是智慧人;出于信而实践真理的人是聪明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真理的人是有知识的人;“工作”是指所有这些人实际所做的事;因此,“工作”表示付诸于功用的这三种才能,它们都在这功用中结合在一起。
因此,不做这些事的人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因为智慧、聪明和知识都与生活有关,与不涉及生活的教义无关;生活才是它们为之存在的目的。故目的如何,智慧、聪明和知识就如何。如果目的是真正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那么它们就是其原本意义上的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这时,与人同在的这三者来源于主。但是,如果目的是为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它们就不是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人里面的这三者来源于他自己。事实上,作为目的的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就是邪恶,智慧、聪明,甚至知识绝无可能被归于作为目的的邪恶。因为知识若不含有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在里面,又有什么用呢?缺乏这些的知识会导致一个人认为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
对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来说,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遵循从至内层到末后和最低层的次序。在这些人那里,智慧是至内在的,因为它在于一个由爱所激励的意愿,渴望正确的东西。聪明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在于一种由一个渴望、觉察正确东西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这二者属于内在人。知识在于知道正确的东西,工作在于做正确的事,它们各自都是由渴望正确东西的意愿支配的,这二者属于外在人。由此明显可知,智慧必须存在于聪明里面,聪明必须存在于知识里面,而知识必须存在于工作里面。因此,工作包含并容纳一切内在美德,或说一切内层事物,因为它是末后和最低的,它们就终结于工作中。
由此可见何谓“工作(经上或译为工、作为)”和“行为”;在圣言中,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如在下列经文中,马太福音:
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耶利米书:
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的行为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一切的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工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又: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作为变为善的。(耶利米书35:15)
何西阿书:
我必惩罚他的行径,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径、照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启示录:
我要照你们的作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又:
他们都照各人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3, 15)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这些经文中,“作为”是指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因为构成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作为或工作中;事实上,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事物就是那使他去这些事的东西。作为或工作从它们里面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或工作就像一个没有核仁的外壳,或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从人发出的东西是从他的内层发出的;因此,作为或工作是这些内在事物的显现,是这些内在事物揭示自己的效果。
这一个普遍法则,即:一个人如何,他的一切作为就如何。因此,受赏赐或报应所依照的“作为”是指就爱和信而言,一个人的品质。因为作为是住在一个人里面的爱和信的产物。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或也可说,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参看10076, 10177, 10264, 10284, 10298节)。
此外,一个人的意愿中的实际渴望构成一个作为;因为凡一个人在其意愿中所渴望的,他也会去做,只要没有不可逾越的东西挡道。因此,照行为受审判是指照意愿或意愿的渴望受审判。在圣言中,那些由于意愿良善而行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5:37, 46)。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要发出光来,像天国的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在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出于其聪明而行真理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出于其意愿中的渴望或良好的意愿而行良善的人。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3355.“地震”在内义上表示教会状态的一个改变,这一点从“地”和“震(动)”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566, 662, 1066, 1068,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节);“震(动)”或移动是指状态的一个改变,在此是指在教会的事物,即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改变。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逃避恐惧声音的必坠入陷坑;从陷坑中间爬上来的必被网罗缠住。因为水闸从高处都开了,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全然粉碎;地剧烈震动;地要摇摇晃晃,好像醉酒的人。又摇来摇去,好像茅屋。它的罪过在其上沉重,它必塌陷,不能复起。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察罚高处的军队,在地面上必察罚地面上的列王。(以赛亚书24:18-21)
此处很明显,“地”是指教会,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当良善和真理不再为人所知时,经上就说它的“根基震动”,而教会本身也“全然粉碎,剧烈震动,摇摇晃晃,又摇来摇去”。“地面上的列王”是指真理,在此是指将要招致惩罚的虚假。“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1672, 2015节);“地面或土地”(ground)和“地”(earth)一样,表示教会,但也有区别(参看566, 1068节)。
又:
我必使人比精金还珍稀,使人比俄斐的金更珍稀。因此,在万军之耶和华的震怒中,在祂发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憾,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2-13)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审判之日,“地”明显表示教会,当它经历状态的改变时,经上就说它“摇憾,离其本位”;“位(置)”或地方表示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 2625, 2837节)。又:
这不是那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它的城邑的人吗?(以赛亚书14:16-17)
这论及路西弗。“地”表示教会,当人声称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他自己的时,经上就说他“战抖”。“列国”是指教会所知道的真理(参看1672, 2547节)。
以西结书:
当歌革上到以色列地的日子,我的震怒在我的怒气中升起;我在妒恨和怒火之中说,到那日,以色列的地面上必有大地震。(以西结书38:18-19)
“歌革”表示与内在分离,从而变成偶像崇拜的外在敬拜(1151节)。“以色列地”和“以色列的地面”表示属灵教会,“地震”表示其状态的改变。约珥书:
地在祂面前震动,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这也论及最后审判之日。“地震动”表示教会的一个改变状态;“日月”表示爱之良善及其真理(1529, 1530, 2441, 2495节),当良善和真理不再被承认时,经上就说它们“昏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2495, 2849节)。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颤抖摇撼。(诗篇18:7)
“地就摇撼震动”表示当教会败坏时,它的状态。
启示录:
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2-13)
此处“地震,日,月,星辰”的含义和前面约珥书中的一样。又:
正在那时候,大地震发生了,那城的十分之一倒塌了,因地震而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启示录11:13)
所有这些经文清楚表明,“地震”实际上表示教会状态的一个改变;“地”在内义上只表示教会。既然“地”是指教会,那么很明显,将要取代先前的天与地的新天与新地(以赛亚书65:17; 66:22; 启示录21:1)只表示一个内在和外在的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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